【本報記者報道】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昨日在2020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表示,過去一年非比尋常,警方拘捕數千人,大多數是年輕人。他說,很多被捕者不牽涉暴力或嚴重破壞,當中部分人面對漫長刑期的嚴重控罪,但大致上他們擁有良好品格,並代表著香港大部分人。他指出,律政司在刑事檢控方面不受任何干涉,但《檢控守則》提到,作出檢控的決定不單取決於警方是否有足夠證據,認為公眾利益至為重要,即使證據充分,個別人士或某種案件,不一定需要交由法庭定奪。
戴啟思表示,警方拘捕的數千名市民,來自各行各業,有些只是學童,更多的是大學生,當中亦包括很多普通上班族或者離開職場良久的退休人士。他說,這些人被指控干犯公眾秩序罪行,但往往不牽涉暴力或嚴重破壞,當中好一部分人正面對著會招致漫長刑期的嚴重控罪,「大致上,他們都有著良好品格,代表著香港社會一大部分人」。
他指出,自己無權置喙律政司以甚麼控罪而檢控誰人的決定,但根據律政司的《檢控守則》,作出檢控的決定並不單單取決於警方是否有足夠的證據交給法庭及令被告入罪,作出決定時,公眾利益至為重要,即使證據充分,個別人士或者某些種類的案件亦不一定需要交由法庭定奪。他說:「若證據足以令人入罪,但律政司最後決定不作出檢控的話,這對某些人來說看上來或許有點古怪,甚至不符合他們心中對法治的定義──即所有看來有犯法者必須被檢控。恕我直言,這個理解並不正確。」
他說,檢控人員不拘泥於控罪書而同時考慮其他因素,正正是法治的一部分,又提到2006年上訴庭曾指出,作出檢控前對案件作通盤考慮是「法治的關鍵」。
至於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致辭時表示,司法機構一直維持獨立性及完整性,法官只會依法斷案,而非根據任何外在因素或顏色標籤,並形容本港司法機構在政治上是「色盲」的。她說,「即使違法仍可維護法治」是明顯謬誤,「公民抗命」絕非縱火、破壞他人財物或傷人的許可證,又表示守法、護法是核心價值,否則便要訴諸中世紀的解決紛爭方法,以決鬥作審判。
彭韻僖不認同縱火或傷人者願意及最終付出牢獄代價,法治便不會受損,認為在文明社會,即使與他人的政見南轅北轍,亦不能以暴力令他人噤聲。她認為,不應迫害持不同政見的人,亦切忌掉入「為了爭取自己的自由而損害他人的自由」的矛盾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