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认为,今次判决兹事体大,令人忧虑法庭变相承认外国註册的同性伴侣于香港有合法婚姻地位,并能申请社会福利,随时动摇香港一男一女合法的婚姻制度,所以敦促特区政府尽快研究判辞,提出上诉。
至于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志全欢迎法庭裁决,促修例完善同性恋者权益。他表示,房委会不应上诉,强调法庭观点清楚及坚实,上诉只会浪费公帑及时间,劳民伤财。他批评政府,不愿意介入同志平权争议,依赖法庭修补政策漏洞,促请当局主动检视法例,制定政策让同志缔结伴侣关係。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认为,现时合资格申请公屋的已婚同志数量不多,有关裁决对房屋供应影响不大,如非将来增加家庭成员,不会构成额外房屋资源增长。
#彩虹行动批政府荒谬
他认为,针对有关裁决引起小型家庭对公屋的需求,房委会在规划房屋单位时需适时微调,因应平权运动的趋势和变化,检讨现时房屋规划中公共资源运用的逻辑和分配方式。他指出,终院去年判同志公务员可获配偶福利,政府已跟从判决修正政策,其实案中原则适用于不同政策范畴,惟政府却没有全面检讨不同领域的政策,认为政府「做得好差」,态度是每有一宗司法覆核才逐次抵挡。
彩虹行动发言人批评政府代表在今次司法覆核案中阐述的理据,充满歧视及荒谬,以歪理制造社会对立和仇恨,质疑当局兴建公屋时,是否要先撇除同性恋者人口,以整个同性恋社群作为加快异性恋家庭上公屋的工具。彩虹行动认为,同性恋者在香港一直是次等公民,基层同性配偶不能联名申请公屋,获较少保障及福利,形容「基层同性伴侣,生不能同居,死不能合葬」,促请当局不要就今次结果上诉,缩短基层市民的公屋轮候时间,增建公屋才是正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