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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称法官言论令人震惊
发佈日期 : 2020-04-25


【本报记者报道】法官郭伟健赞扬在将军澳斩伤市民的导游洪震情操高尚,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直言,对法官的言论感到极为震惊,最初以为自己看到的是「假新闻」。他质疑法官是否想美化及同情斩人行为,批评有关判词是颠倒是非黑白。

对于法官郭伟健接纳被告洪震手持两刀到现场,是自卫和用作清理墙上文宣,并指兇徒并无预谋犯案,林卓廷认为被告的解释,是完全违反常理及不能接受,并认为裁决明显淡化案情严重性,美化兇徒犯案动机,判刑明显过轻,将去信律政司要求提出覆核刑期。他表示,法官的言论是否意味市民随意持刀自卫是合理行为,并称自己在判词中看不到法官有谴责斩人行为,反而只是对施袭者同情和理解,并无理指责受害人推开施袭者是刺激对方情绪。他强调,对法官的言论感到难以理解及愤怒。

法官的判词内容同样在网上引起争议,大批网民在网上讨论区留言,发起「一人一信投诉郭伟健」行动,批评对方有五大问题,立场疑有违中立、自打咀巴作政治讨论、无斥责被告行兇,以及轻易相信辩方言论等。有网民直言,如果感到愤怒就作出投诉,所花时间其实不多。

翻查资料,郭伟健1981年及1982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1982获大律师资格,并于翌年起私人执业,直至1992年获委任为裁判官,1999年获委任为主任裁判官,至2012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他曾经处理多宗瞩目案件,前年审理2016年「旺角暴动」案,判处10名暴动罪成的被告进入入教导所、监禁两年四个月至四年三个月不等。郭官裁定任何人即使在暴动发生时随意加入、没有目的或特定意图,只要当时与他人作出同样暴力行为,已足以被裁定暴动罪成,「贪玩」或「贪得意」并非抗辩理由。他判刑时斥责有被告无法无天,并扬言法庭不会加入政治辩论,更不会评定政治的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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