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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法官不宜評論社會事件是非對錯
發佈日期 : 2020-04-28


【本報記者報道】法官郭偉健就將軍澳「連儂牆」行人隧道斬人案,其判辭花近800多字另闢一段描述香港自去年6月發生社會運動後,以論述他認為被告把遊客不來港歸咎社運是合理的,指示威者把香港變成了不安全的地方,形容示威者連群結黨、猶如軍隊,「使用種種文革式的極端主義行為」等。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天表示,法官在處理案件時,不應評論社會運動誰是誰非,而應該發出清晰訊息,不論政見都要制止任何人使用暴力。

張達明表示,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處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判刑時,不應評論社會運動誰是誰非,而應該發出清晰訊息,不論政見,都要制止任何人使用暴力。張引用案例指被告犯罪意圖無異於謀殺案,屬嚴重罪行,法官以判監6年作為量刑起點,是值得商榷,律政司有很強的理由尋求覆核。

張達明認為,在法律上,該法官說法不恰當,亦不應用此角度,強調法官判案受公眾監察及批評,但不希望大家將批評提升至個人謾罵及攻擊。他續稱,社會事件研判不是法律範疇,法官要明白角色並非代表自己想法,而是要想像社會對事件的看法。

#公民黨籲區域法院引入陪審團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昨天表示,已去信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要求召開會議討論有關區域法院引入陪審團的制度,令審訊更公平。郭榮鏗寄語法官慎言,不要將個人政見加入判決。楊岳橋說,相關題目早於2010年提出,但多年來毫無進度,他認為區域法院審理的案件與高等法院相比同樣重要,判決最高刑罰達高達7年,但亦只是由一位法官去處理案件,而且過去律政司並非以原則性的原因拒絕引入陪審團,而是以空間不足為由,無法容納陪審團的存在。

郭榮鏗說,市民對法官有極高的期望,寄語法官謹言慎行,不要加插個人政見到判詞中,更不可將個人政治考量加入案件中作出判決,傷害香港法治制度,而且法庭有專業守則規管法官的言行,不可令法院蒙羞。

42名建制派議員發聯署聲明,指多宗反修例風波期間發生的嚴重案件,涉案都是年輕人,譴責有議員將暴力美化及合理化,認為社會需要警醒。不過,建制派未有譴責同樣持刀暴力傷人的男子洪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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