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全国政协常委唐英年说,按香港现有的逃犯条例,本港犯人不能被送到内地,若将来定立「港区国安法」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就可将疑犯移交到内地的话,有关方面则要考虑如何完善,与现有法例不能有牴触。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昨早(17日)称,倘中央认为必要,犯「港区国安法」者在内地受审是选项。全国政协常委唐英年下午对此表示,在现有的《逃犯条例》下,不可将港人送往内地受审;条例现时无修改,仍然适用。
唐英年表示,如果「港区国安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要考虑如何与现有法律「适应和完善」。他强调香港依法办事,有《基本法》保障,法例不可以与《基本法》有牴触。被问到港区国安法会否在7月通过,唐英年称不知道。他又说,任何机构在香港也需要守法。对于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日前提到,中央应保留在极其特殊情况下,对特别严重案件的管辖权。唐英年说,他不知道所指的是甚么,他亦不在场,无法向邓中华查询,这方面要等待具体条文的公布。
由唐英年任会长的香港友好协进会昨日邀请特首林郑月娥就「港区国安法」沟通,会后唐英年表示,林郑月娥在会上主要听取意见,有青年成员表达支持立法,以及提出商界关注在具体条文公布后,林郑月娥会否再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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