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香港新冠肺炎疫情正大規模爆發,政府昨日宣布進一步收緊抗疫措施。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宣布,明日凌晨零時開始,進一步收緊四項防疫措施,有效期七天,直至下周二,措施包括禁止食肆堂食;限聚令由目前四人收緊至兩人;強制戴口罩措施擴展至指明的所有無論室內外的公眾地方;以及體育館、泳池及遊戲機中心須關閉。部份措施列明豁免情況,但做運動、吸煙均不能脫下口罩。不過,有專家認為,如果未能減少上班人流,禁堂食措施成效將打折扣。
張建宗、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等官員昨日在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向社會交代進一步收緊抗疫措施。有關措施由周三凌晨零時開始生效,有效期七天,直至下周二。
吸煙 做運動須戴口罩
在新措施下,所有身處公眾地方的人士,不論室內外都要強制配戴口罩。除特定處所外,所有食肆全日禁止堂食,只可以外賣及外送,美食廣場要關閉場所座位,酒吧繼續關閉。至於限聚令由四人進一步收緊至兩人,而在必須暫時停業表列處所,再新增體育處所及游泳池。張建宗形容,今次疫情是半年來最嚴峻,未來兩至三周是關鍵:「強烈呼籲全港僱主盡量容許僱員在家工作,減低早餐、午餐時分大量僱員因外出買飯或排隊而引致聚集,希望全港僱員僱主大家互相合作。另外市民應(遵從)戴口罩的強制措施,保護自己及他人,包括家人在內,注重個人和環境衞生、勤洗手,更應暫停非必要親友聚會或聚餐,甚至到街市的次數都要盡量減少。」
不過,上述措施同時列明豁免情況,以限聚令為例,如是同住親人一同出街或在一同坐私家車可獲豁免。強制戴口罩措施方面,有合理辯解可獲豁免,例如服藥或有病,但吸煙、做運動則不能豁免。至於未滿兩歲的人士,同樣可獲豁免戴口罩。
任何人參加受禁聚集、組織受禁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參加聚集的人,會被定額罰款2,000元,以解除該罪行法律責任。至於違反強制戴口罩措施,罰則維持不變,違例者須定額罰款2,000元,最高可處5,000元。
辦公室存在傳播病毒風險
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主席梁子超認為,如果未能減少辦公室上班的人流,禁堂食措施的成效將會打折扣。他說,現時已明顯看到新冠病毒在辦公室傳播的風險,尤其是從事集體工作的員工,如果擠在同一個辦公室內用饍,會增加傳播風險,因此最重要是減少上班人流,減少中午時間需要在家以外地方用膳的人數。他呼籲,市民如果買外賣,亦要分時段在辦公室內空氣比較流通、附近沒有其他人的位置,才除下口罩進食,即使未能分時段用膳,亦不要聚在一起進食,要保持距離。
對於「限聚令」人數由4人收緊至2人,室外和室內的公眾地方亦強制要戴口罩,梁子超認為,收緊戴口罩措施有助減低傳播風險,而現時全民戴口罩覆蓋率已經達九成,但仍然出現疫情爆發,反映最重要是在人群聚集的地方,不要除下口罩吸煙和飲酒。他呼籲僱主與外傭協商,讓他們帶薪留在家中,不要外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