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會涵蓋9至11月的工資,並宣布放寬部份申請資格,包括65歲或以上有強積金戶口但無供款的在職人士,可獲每月5,000元薪金補貼。勞工及褔利局局長羅致光回顧第一期保就業計劃時指出,有148,500名已獲批僱主當中,超過12萬名僱主是微企,承諾受薪僱員有37萬人。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表示,部份申請第一期計劃的僱主,雖然沒有違反不裁員的條款,但就迫員工長期放「無薪假」導致員工只能取很少工資補貼,當局會認真審視每個個案,亦會深入研究針對無良僱主的投訴,這類僱主表面上沒有違規,但卻走灰色地帶和法律隙。
職工盟批評,政府新一輪基金不修補漏洞,只向商界傾斜,有僱主已經領取津貼,仍要求員工減薪或放無薪假。職工盟表示,自當局推出第一輪「保就業」計劃以來,共收到146宗投訴及求助,其中被迫放無薪假最多,佔當中六成。其次為被迫減薪、公司裁員等。職工盟表示,保就業計劃接獲14多萬宗申請,當中零僱員的公司已佔340間,惟當局巡查公司少,形同鼓勵僱主濫用計劃而不被發現。
直至8月,政府一共收到387個有關「保就業」計劃的投訴,佔所有獲批個案的0.3%。政府經分析後,得知很多投訴都是基於計劃的設計和要求的不清晰。馮程淑儀表示,35%個案已處理完成,如果收到實質證據,處方會重新審視有關個案,如果發現違規,政府不會批出有關申請,或者取回已批出的補貼金額。
已處理35%個案投訴
就出現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為零的情況,馮程淑儀說,有關企業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期間曾有薪金開支,但在3月時該公司就無僱員,故此出現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為零的情況,目前有關僱主數字為368人,當局將進行深入調查,至今已實地考察20間公司,本周及下周亦會再考察75間,希望最後考察到總體的25%。
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同時新增兩項罰則,如果僱主有申請補貼第一期補貼,惟供款紀錄發現曾大幅裁員,但僱主無意再請人或無合理解釋,當局有權拒絕其第二期申請,亦可取回第二期全數或部份工資補貼。另一條罰則,僱主即使未有解僱僱員,若僱主行為有違保就業目標或公眾利益,當局可拒絕申請或日後取回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