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第二期「保就业」计划会涵盖9至11月的工资,并宣布放宽部份申请资格,包括65岁或以上有强积金户口但无供款的在职人士,可获每月5,000元薪金补贴。劳工及褔利局局长罗致光回顾第一期保就业计划时指出,有148,500名已获批僱主当中,超过12万名僱主是微企,承诺受薪僱员有37万人。
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总监冯程淑仪表示,部份申请第一期计划的僱主,虽然没有违反不裁员的条款,但就迫员工长期放「无薪假」导致员工只能取很少工资补贴,当局会认真审视每个个案,亦会深入研究针对无良僱主的投诉,这类僱主表面上没有违规,但却走灰色地带和法律隙。
职工盟批评,政府新一轮基金不修补漏洞,只向商界倾斜,有僱主已经领取津贴,仍要求员工减薪或放无薪假。职工盟表示,自当局推出第一轮「保就业」计划以来,共收到146宗投诉及求助,其中被迫放无薪假最多,佔当中六成。其次为被迫减薪、公司裁员等。职工盟表示,保就业计划接获14多万宗申请,当中零僱员的公司已佔340间,惟当局巡查公司少,形同鼓励僱主滥用计划而不被发现。
直至8月,政府一共收到387个有关「保就业」计划的投诉,佔所有获批个案的0.3%。政府经分析后,得知很多投诉都是基于计划的设计和要求的不清晰。冯程淑仪表示,35%个案已处理完成,如果收到实质证据,处方会重新审视有关个案,如果发现违规,政府不会批出有关申请,或者取回已批出的补贴金额。
已处理35%个案投诉
就出现承诺受薪僱员人数为零的情况,冯程淑仪说,有关企业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期间曾有薪金开支,但在3月时该公司就无僱员,故此出现承诺受薪僱员人数为零的情况,目前有关僱主数字为368人,当局将进行深入调查,至今已实地考察20间公司,本周及下周亦会再考察75间,希望最后考察到总体的25%。
第二期「保就业」计划同时新增两项罚则,如果僱主有申请补贴第一期补贴,惟供款纪录发现曾大幅裁员,但僱主无意再请人或无合理解释,当局有权拒绝其第二期申请,亦可取回第二期全数或部份工资补贴。另一条罚则,僱主即使未有解僱僱员,若僱主行为有违保就业目标或公众利益,当局可拒绝申请或日后取回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