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前日突然表示,香港不論回歸前後都沒有「三權分立」,引起社會關注。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明,完全支持楊潤雄的說法。她表示,以往說「三權分立」的前文後理,談的是分工,她形容「三權」關係只是各司其職,希望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能做到互相配合,而三個機關最終都是透過特首一個人,向中央政府負責。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相關說法是可笑及不尊重司法機關,強調「三權分立」是普通法背後的重要憲制原則。
林鄭昨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她提到,過去每隔一段日子就有人拿出來作出議題,到底香港有無「三權分立」。她認為,社會要了解香港的憲制秩序,《基本法》清楚說明香港特區是直轄於是中央人民政府,故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所以行政、立法及司法權,並非與中央分權的憲制制度,而是中央受權給香港。
郭榮鏗:普通法重要憲制原則
郭榮鏗認為,政府突然重新解釋「三權分立」,做法帶政治目的,形容情況與較早前有關《基本法》第22條類似,過去的理解與今日的理解是南轅北轍。他指出,今次是林鄭突然轉軌,還是其他人一直不理解「三權分立」,相信市民很清楚。他表示,《禁蒙面法》案將於11月底在終審法院審理,他稱「三權分立」是案中重要論點,相信屆時終院會就「三權分立」有最新及最權威的說法。他相信,終審法院法官不會受到林鄭月娥偏頗和沒有基礎的言論影響,並將按照法官認為正確的原則判案。
他表示,教育局刪走通識書有關「三權分立」的內容,可見這是政治舉措,即使特首出面為該說法背書,亦無法令市民信服香港會突然不是行「三權分立」制度。各級法院司法人員、學者及法律界從業人士過去一直秉持「三權分立」的重要憲制原則,從未有放棄。他引述港大法律學院教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2018年基本法委員會撰寫的文章,當中指明香港各級法院一直引用「三權分立」作為《基本法》重要的原則。
楊潤雄:宜以《基本法》討論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林鄭月娥的說法,是混淆視聽,篡改歷史。她表示,本港的確是行政主導,但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一向互相制衡權力,各司其職,假如否定「三權分立」,行政權力會不斷膨脹,最終演變成三權互相配合,本港會步向「一國一制」。她指出,香港在回歸前後,均由行政主導,儘管行政、立法、司法之間的權力不完全均等,情況與英、美不同,但不代表香港沒有「三權分立」。
另外,對於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以及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都提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楊潤雄重申,要以《基本法》為準則,當局沒有否認香港有獨立的司法權,全國人大亦授權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有行政管理權及立法權,並且是以行政長官帶領的政治體制。《基本法》指明香港有三個權力,即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力,不過大家理解三個權力的比重上,適宜以《基本法》討論,比以「三權分立」這四個字,作為事實陳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