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前日突然表示,香港不论回归前后都没有「三权分立」,引起社会关注。特首林郑月娥昨日表明,完全支持杨润雄的说法。她表示,以往说「三权分立」的前文后理,谈的是分工,她形容「三权」关係只是各司其职,希望行政、立法、司法机关能做到互相配合,而三个机关最终都是透过特首一个人,向中央政府负责。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认为,相关说法是可笑及不尊重司法机关,强调「三权分立」是普通法背后的重要宪制原则。
林郑昨早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她提到,过去每隔一段日子就有人拿出来作出议题,到底香港有无「三权分立」。她认为,社会要了解香港的宪制秩序,《基本法》清楚说明香港特区是直辖于是中央人民政府,故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并非完全自治,所以行政、立法及司法权,并非与中央分权的宪制制度,而是中央受权给香港。
郭荣铿:普通法重要宪制原则
郭荣铿认为,政府突然重新解释「三权分立」,做法带政治目的,形容情况与较早前有关《基本法》第22条类似,过去的理解与今日的理解是南辕北辙。他指出,今次是林郑突然转轨,还是其他人一直不理解「三权分立」,相信市民很清楚。他表示,《禁蒙面法》案将于11月底在终审法院审理,他称「三权分立」是案中重要论点,相信届时终院会就「三权分立」有最新及最权威的说法。他相信,终审法院法官不会受到林郑月娥偏颇和没有基础的言论影响,并将按照法官认为正确的原则判案。
他表示,教育局删走通识书有关「三权分立」的内容,可见这是政治举措,即使特首出面为该说法背书,亦无法令市民信服香港会突然不是行「三权分立」制度。各级法院司法人员、学者及法律界从业人士过去一直秉持「三权分立」的重要宪制原则,从未有放弃。他引述港大法律学院教授、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在2018年基本法委员会撰写的文章,当中指明香港各级法院一直引用「三权分立」作为《基本法》重要的原则。
杨润雄:宜以《基本法》讨论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黄碧云批评林郑月娥的说法,是混淆视听,篡改歷史。她表示,本港的确是行政主导,但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一向互相制衡权力,各司其职,假如否定「三权分立」,行政权力会不断膨胀,最终演变成三权互相配合,本港会步向「一国一制」。她指出,香港在回归前后,均由行政主导,尽管行政、立法、司法之间的权力不完全均等,情况与英、美不同,但不代表香港没有「三权分立」。
另外,对于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以及现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都提过,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杨润雄重申,要以《基本法》为准则,当局没有否认香港有独立的司法权,全国人大亦授权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有行政管理权及立法权,并且是以行政长官带领的政治体制。《基本法》指明香港有三个权力,即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不过大家理解三个权力的比重上,适宜以《基本法》讨论,比以「三权分立」这四个字,作为事实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