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07月 31日
星期四
   | 氣 溫 : 29 度
搜尋新聞
簡体中文
即時新聞 視頻新聞 要聞港聞 社 評國際兩岸 財 經 娛 樂 體 育 馬 經 副 刊 昔 日

起用《刑事罪行條例》非引述《港區國安法》 公開喊:打倒共產黨 人民力量譚得志被捕
發佈日期 : 2020-09-07

快必 譚得志曾多次擺設防疫講座街站
快必 譚得志在大埔家中被捕
快必 譚得志曾多次擺設防疫講座街站

【本報記者報道】警察國家安全處昨天(9月6日)上門拘捕「人民力量」副主席47歲的譚得志(外號:快必),指他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涉「發表煽動文字」被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會見傳媒時表示,被捕人涉於今年6月底至8月期間,以防疫講座為名在不同地區擺設29次街站,期間以大聲公廣播及在社交平台直播發表引起憎惡及藐視政府、引起民間之間不滿的字眼,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以相關罪名將他拘捕,暫不涉違《港區國安法》。據了解,譚得志當時曾公開說「打倒共產黨」及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也舉行「制裁官員選舉」,形容他的行為企圖挑起周邊人的情緒。

「快必」社交媒體專頁及後發佈消息,指他昨早被上門搜查,他至12時許被警方帶離住所。從傳媒片段可見,譚得志被鎖上鐵手扣被警方帶上車,他表示:「是國安處人員上門高調拘捕我,話我在3月到7月期間講咗好多嘢,涉嫌違反國安法。...好暴力,撬我屋企度門。全程非常暴力。」在場警員與譚得志邊行邊對罵,片中警員不斷指他「成個細路仔咁」。「快必」被捕後隨即在facebook發文:「9月6日冇選舉日變國安處上門拘捕日!無得拉票添!快必屋企被上門搜查,將帶往大埔警署。」。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近中午見記者時表示,國安處人員於昨天上午10時15分,於大埔區以涉嫌「發表煽動文字」拘捕一名47歲男子,檢走其電話等通訊器材。李桂華稱,被捕人涉於今年6月底至8月期間,以防疫講座為名,於不同地區擺設29次街站,期間以大聲公廣播及在社交平台直播發表引起憎惡及藐視政府等字眼。

取自7月4日 8日 9日及19日片段

被問及被捕人曾提出過什麼字眼涉引起憎惡、藐視及不滿?李桂華稱:「很難每一句講回出來」,着傳媒參考被捕人的社交平台。有記者問及譚得志曾在街站叫過「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口號,是否已構成煽動文字罪行?李桂華沒有正面回應,只表示手頭沒資料,叫記者可以翻查譚得志在社交平台的直播或發言。他說,警察在譚得志家中帶走包括電話在內的通訊設施調查。

據了解,警方主要證據是取自7月4日、8日、9日及19日的片段,譚得志當時曾公開說過「打倒共產黨」及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亦舉行「制裁官員選舉」,而其行為企圖挑起周邊人的情緒。

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

李桂華表示,國安處起初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煽動、協助、教唆和資助分裂國家罪」方向調查,但經蒐證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認為警方以《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中「發表煽動文字」拘捕較為適合。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0條,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即可處監禁3年。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