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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批強制檢測違人權 憂市民為保私隱拒求醫
發佈日期 : 2020-11-16


【本報記者報道】港府日前刊憲列明,可強制要求某類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檢測,而註冊醫生亦可要求有病徵病人做檢測,違者可被罰款與監禁。多名區議員、公民社會發展資源中心及香港專職醫療人員及護士協會等團體,反對有關措施,認為是迫市民做強制檢測有違人權,質疑政府此舉有濫收個人資訊之嫌。

公民中心成員歐贊年表示,是否願意提供唾液樣本是個人人權,強制檢測會違反個人意願,亦有市民憂慮唾液樣本會交予內地化驗公司,損害個人私隱。他批評政府未有釋除公眾疑慮,亦沒有作廣泛公眾諮詢,形容是「硬上馬」。

破壞病人與醫生互信

香港專職醫療人員及護士協會幹事劉凱文亦斥責,強制檢測對醫患關係百害而無一利。他表示,市民擔心被送往檢測會影響工作及出行,憂慮檢測會令有輕微病徵的病人拒絕求醫,破壞病人與醫生之間的互信,批評檢測是政治凌駕專業,要醫生執行政治任務。他又批評,政府未有修補入境措施等防疫漏洞。

西貢區議員、新民主同盟范國威亦認為,推行強制檢測出於政治因素考量,指政府的防疫政策自相矛盾。他批評政府一方面放寬入境限制,與新加坡政府建立「旅遊氣泡」,及容許內地回港的香港居民豁免 14 日檢疫,一方面以防疫為由繼續禁止遊行集會,是雙重標準。他表示,有街坊質疑政府公信力低,卻貿然行使公權力推行強制檢測,只會適得其反。

團體指出,政府應維持現行的自願檢測做法,並以倡議、鼓勵、勸說有需要的市民參與檢測,以及提供更多方便市民的檢測地點及地點開放時間,讓市民容易參與檢測,但不應強制市民接受檢測。

私家醫生指14天檢測期限太長

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表示,過往他請懷疑患上新型肺炎的病人接受檢測時,病人態度較為猶豫,大概只有一半人願意,周日時則差不多每位病人都願意接受檢測,估計當局做法令病人心理或想法有變,願意為公共衛生著想而檢測。

至於會否有病人為了避免檢測而不求醫,楊超發認為,大家都明白病毒的殺傷力,如果有新一波疫情出現,相信病人都會著急求醫。楊超發說,希望再與當局商討執行細節,例如醫生向病人發出的書面指示應如何撰寫,是否要向當局上報個案讓當局跟進等。他又認為,14天內進行檢測的期限太長,有利隱形病人在社區播毒,宜收緊期限至7天內,進一步堵截隱性傳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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