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較早前被控一項詐騙罪,目前正還柙候審。據悉,他被加控一項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案件今日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消息稱,控罪與黎智英在Twitter和接受訪問等,冀有人制裁香港有關。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此條款下五項行為屬犯法,包括對中國發動戰爭,或以武力威脅危害主權;嚴重阻撓港府或中央政府制訂和執行法律或政策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操控、破壞香港選舉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以及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居民憎恨中央政府或港府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當中的勾結罪涵蓋範圍包括為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安的國家秘書或情報,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等實施上述五種行為,以及直接或間接接受外國或境外機構等的指使、控制及資助,或以其他形式支援上述五種行為。
英國歐盟同表關注
據悉,今次黎智英被加控的控罪範圍僅觸及第四款,指控黎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至本月初,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未有觸及關於引發憎恨港府、操控選舉及資助等。
警方本月2日控告黎智英、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欺詐罪,指他們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元將軍澳工業邨的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元。案件本月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經考慮後,下令將黎智英收押懲教署看管,周獲准以現金和人事共40萬元保釋,黃則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該案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英國首相約翰遜的發言人說,英方仍然深切關注香港當局,向民主派人士提出的法律訴訟,已經向有關當局提起這宗案件,並會在高級層面繼續遊說工作,要求他們停止針對民主的聲音。至於歐盟對外事務部亞太區總監古納維剛在社交平台帖文指出,當局以《港區國安法》起訴黎智英,是對香港公民社會及民主聲音另一個令人關注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