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社工刘家栋涉于去年7月27日的「光復元朗」游行后,在警员驱散人群时,阻碍警员推进,以协助示威者离开。刘早前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办公罪成,重囚一年。刘不服判决昨向高院出上诉,力指当时在现场,希望以社工身份避免示威者和警方有更大的冲突,因此恳求推进的警员,给予时间让示威者离开。法官押后至明年2月23日宣判。
辩方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在庭上播放案发片段,指警方冲向示威人群,示威者后退,当中两人倒地。刘家栋与其他社工站在警方及示威者之间,刘高举社工证,大叫「我哋撤退紧」、「畀啲位置示威者撤退好没」。被指遭阻挠的警员绕过刘,刘则遭其他警员上前压在地上。彭认为刘的行为不构成阻挠,警员可以绕过他继续推进,极其量只是构成不便。刘当时没有以身躯阻止或拉扯警方。
法官黄崇厚质疑,刘要求警方减慢推进,他是否有意识干犯阻差办公,或他真诚相信警方会犯法。彭指刘有合理辩解,社工责任是服务大众、减少冲突及暴力行为,反问警方执法是否必须使用武力。彭续称,案情轻微,可判以罚款、社会服务令,甚至有条件释放,不需要即时监禁。
控方反驳指,阻差办公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两年,本案与黄之锋非法集结的案例类同,当时有超过100人集结,但警方只有约40人,示威者向警方掷物,且在多次劝告下仍无散去,故需判处阻吓式刑罚。
刘家栋昨在前立法会议员邵家臻陪同上庭,散庭后感谢多人支持,在庭上翻看案发片段感到疲累,心理压力很大,对上诉没多大信心。他被控于去年7月27日,在元朗安乐路与泰祥街交界附近,故意阻碍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陈沛杰。
另外,早前好邻舍北区教会被警方以涉嫌欺诈及洗黑钱罪冻结资产,教会前董事及一名现职员工被捕。在该教会任职的刘家栋一度被警方带走调查。刘前在社交媒体发文,宣佈辞任教会一切职务,指「此举万般不得已而为之」,并望离开能减低教会的政治色彩,担心自己留在教会会成为一个标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