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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押至1.13判刑 事主頭部縫7針 2男涉元朗私了他人承認非法集結及暴動
發佈日期 : 2020-12-23

有示威者在去年9月21日於元朗向輛警車擲汽油彈。
去年9月21日,示威者圍毆一名穿白衣的男子。(資
有示威者在去年9月21日於元朗向輛警車擲汽油彈。
去年9月21日,示威者圍毆一名穿白衣的男子。(資

【本報法庭組報道】去年元朗7.21襲撃事件發生後兩個月,有示威者在元朗一帶聚集。一名路過的穿白衣中年男子,被示威者指稱曾撕去「連儂牆」貼文而遭圍毆,不但被擲玻璃瓶,更曾被迫跪在地上。事主頭部被打穿,要縫七針。兩名當晚參與圍毆的的男子昨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非法禁錮及暴動共三罪,法官下令收押二人至下月13日判刑。

被告分別是送貨員張裕泰(32歲),以及中六學生羅曉鋒(17歲)。羅承認於去年9月21日在元朗形點商場參與非法集結;張則承認於同日在元朗康景行非法禁錮52歲李姓男事主,以及在康樂路輕鐵站參與暴動。法官姚勳智索取替張索取心理與精神科報告,以及替羅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屆時才聽取求情及判刑。同案另一被告陳澧圖則否認非法集結、暴動及刑毀等控罪,將排期受審。

待索取精神科等報告

案情透露,去年9月21日大批人在元朗形點商場集結,當時元朗站已關閉,車站連接的商場出口亦落下捲閘,包括羅曉鋒在內的一群黑衣人,在閘前設路障阻塞閘口,破壞閘口的消防裝置,令港鐵損失8,700元。羅參與架設路障及阻塞閘口,又用噴漆損壞商場及商戶多組電視鏡頭,而商戶損失7,000元。

穿白色背心的52歲李姓事主下班回家途中經過涉案的康景街,包括張裕泰在內的人截停他,及以侮辱和威嚇方式質問他,又指他早前曾撕去「連儂牆」上的貼文,人群中有人向事主擲水樽,張阻止事主前行,又強迫他跪在馬路上,事主被張強行按倒時雙膝擦傷。

事主被指撕去連儂牆

多人繼續圍堵他,有人更向他擲玻璃瓶,令他被玻璃碎割傷。後來,有人護送事主離開,事主雖然成功上的士,但繼續被群眾圍堵辱罵,有人疑似向事主噴射胡椒噴霧的噴劑,更有人叫司機放下事主,如照辦便不會毀壞的士,及後有人將事主拉下車。張喝令事主交出電話供檢查,有人用金屬物件敲打李的頭部。張接過電話後,將李價值2,500元小米5摔到地上。醫療報告顯示,李的頭部需縫七針。辯方表明,被告願意就閉路電視及事主手機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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