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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石邨住戶擁值1600萬元大埔地皮房產 涉瞞報資產囚14天
發佈日期 : 2021-01-05

一名居住於坪石邨的公屋居民,被揭發擁大埔地皮房產

【本報法庭組報道】一名居住於坪石邨的公屋居民,去年申報入息資產時,報稱沒有土地及物業,然而房署揭發該公屋戶在案發時,擁有一幅位於大埔的土地,2018年至2020年地皮正在建屋,土地及物業價值1,600萬元。涉案人士忽略申報物業,被控違反《房屋條例》,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14天。

案情透露,去年該公屋居民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並無擁有土地及物業,並聲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之後經調查揭發,該名公屋居民案發時擁有一幅位於大埔的土地,並獲地政總署於2018年批出建屋牌照及於去年發出完工證,該土地及物業的價值為1,600萬元,並不符合租住公屋資格。

該名公屋居民因忽略提供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違反了《房屋條例》第27(a)條,而被房屋署作出檢控。被告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即時判處被告監禁14天。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是用作釐定租金以及審核續住公屋資格的基礎,住戶必須準確填寫。因此,在作出申報前,住戶應仔細閱讀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的內容及填表須知,並按指定的方法計算其收入及資產填寫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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