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两名14岁少年去年涉破坏天水围的「优品360」分店,推倒货架货品及收银机,被控刑事毁坏罪。其中一人早前认罪,另一人昨在屯门裁判法院少年庭亦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水佳丽指出,凭被告身型及波鞋样式,认定他便是闭路电视拍到破坏店舖的人,并直斥少年所为却只是搞破坏,「破坏係没成本,只手一扫,破坏完毕」,并谓针对个别店舖的破坏属于莫须有,亦引起居民不便,收押他至2月5日判刑。
被告被控去年2月24日下午在天水围天耀商场内的优品360犯案。裁判官裁决称,被毁店舖闭路电视片段可见第二名入内破坏的疑犯身形略胖,穿部份黑色衣着,鞋带白边,鞋踭呈白色山形图案。警方之后在被告的背囊搜出黑色外套,手袖带白点,背囊中间有横条印有字样,加上灰色3M手套及其身形,均与案发时疑犯特徵相符。被告供称背囊属另一少年,因该背囊太重,交予被告架管,裁判官认为被告解释不值得相信,因背囊中仅得普通衣物,不会太重。裁判官确认被告就是破坏商店的人。
求情称自幼患自闭症
辩方求情称,其家人、训导主任及信义会外展社工均称被告乖巧孝顺,为人内向单纯,自小罹患自闭症、抑郁症及脑癫痫症,学业成绩不佳,没有朋友,需辅导协助。辩方又指被告平易近人,乐于助人,主动帮助兴趣班同学,防疫时派发物资,未来希望成为咖啡师。被告愿意赔偿店方损失,加上犯案时间短,破坏不算严重。
裁判官告诫被告,要明白不少人开业做生意是经过很多努力,并要花很多钱租用地方及聘用人手,「你呢啲,只係搞破坏,破坏係没成本,只手一扫,破坏完毕」。裁判官形容被告证供混乱,不可信,供词不被接纳,亦反驳辩方指被告医疗报告的意见,认为被告在法庭上对答时,未能感觉被告自闭或智力有问题,被告作供是「讲大话」。
她指出,社会上有很多人感不满,但她不清楚他们不满甚么、或基于甚么动机去破坏,只认为针对个别店舖的破坏属于莫须有,亦引起居民不便。被告受审后定罪,必须学懂教训,下令收押监房,先索取感化、社会服务令、劳教、更生中心报告作量刑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