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原获准保释的被告保释条件
1‧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传统实体/电子媒体/任何公众平台)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违反国安法及香港法律中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言论;
2‧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传统实体/电子媒体/任何公众平台)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违反国安法及香港法律中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行为;
3‧不得直接或间接组织、安排、参与或协调任何级别的选举(投票除外),不论政府或非政府举行的任何选举;
4‧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任何外国官员、议员、任何级别议员成员或其他服务于以上人员的人士;
5‧每日凌晨12时至早上7时宵禁;
6‧不准离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及BN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