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向渔护署提出11项改善建议
‧採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更严格地跟进狗主涉嫌违例的个案,并加强调查和搜证的工作 ‧在狗只聚集的公众地方不定期抽查狗只牌照 ‧要求狗只牌照持有人在指定期限前为狗只续牌 ‧在为狗只办理续牌申请时,要求申请人在表格上作出书面声明,以确认联络资料的真确性 ‧制定指引要求协助处理狗只牌照申请的机构及诊所在为狗只植入晶片及注射疫苗后,于指定时间内向渔护署提交申请 ‧长远考虑接受市民以电子方式提交更改狗只畜养人联络资料及狗只牌照持有人的申请 ‧加强现有与动物福利机构的沟通联络机制 ‧在领回没有植入晶片的狗只的安排上,考虑要求领回狗只的人士在需要时提供更多可以确认其狗主身份的资料 ‧审慎处理有关转换狗只牌照持有人的申请,加强职员培训,提醒他们除清楚核实新和旧狗只畜养人所提供的资料外,亦必须书面确认双方的意愿 ‧研究更多措施,让有意放弃饲养其狗只的市民再三考虑和深思是否有确切需要作出弃养的决定 ‧加强宣传及教育狗主必须为狗只续领牌照,以及适时通知渔护署有关更改联络资料及转换狗只牌照持有人
资料来源:申诉专员公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