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詳情
生效日期●由2月24日起
指明處所● ‧所有餐飲業務處所(包括酒吧或酒館) ‧遊戲機中心 ‧浴室 ‧健身中心 ‧遊樂場所 ‧公眾娛樂場所 ‧派對房間 ‧美容院及按摩院 ‧夜店或夜總會 ‧卡拉OK場所 ‧麻將天九耍樂處所 ‧會址 ‧體育處所 ‧泳池 ‧郵輪 ‧活動場所 ‧宗教場所 ‧理髮店/髮型屋 ‧商場 ‧百貨公司 ‧超級市場 ‧街市/市集 ‧酒店/賓館(只適用於員工)
豁免情況● ‧12歲以下的兒童 ‧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人士 ‧純粹購買或領取外賣食物或飲料 ‧純粹交付或領取物品 ‧進行必需的修理工作 ‧接受疫苗接種、診治或指明檢測 ‧接受必要的政府服務 ‧參與法律程序 ‧具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等情況
資料來源:食物及衞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