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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揭爆喉後逾6年 改善工程仍未完成 水務署慢如蝸牛 爆鹹水管停水7日
發佈日期 : 2022-04-28

水務署署長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水管爆裂導致交通受影響。(資料圖片)
水管爆裂影響民生。(資料圖片)
水務署署長盧國華去年出席「Q-Leak」地下水管
水務署署長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水管爆裂導致交通受影響。(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報道】審計報告昨日發表,在八個章節之中包括「沖廁水供應的管理」。報告指出,水務署有44個必須進行改善工程的鹹水管爆裂熱點,但審計署發現,截至2021年4月,上述地點有14個的改善工程仍未完成,佔總數的32%,當中有13個(93%)工程在上一次於熱點爆喉後兩年以上至6.5年,仍在進行。除此之外,在2018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間,全港有6,193宗鹹水管滲漏個案,當中1,991宗在報告後需時兩小時以上至49天,才關閉水掣,217宗停水時間為24小時以上至七天。審計署建議,水務署應確保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完成鹹水管改善工程。

審計署在「沖廁水供應的管理」的一章,花了65頁篇幅描述。審計署指出,水務署把以風險為本的水管改善工程外判予承建商。水務署表示,該署最優先安排在熱點,即重複發生水管爆裂的地點,進行改善工程,以消除水管爆裂風險。水務署發現44個必須進行改善工程的鹹水管爆裂熱點。審計署留意到,截至2021年4月,在該44個熱點中,有14個(32%)的改善工程仍在進行。在該14個熱點中,有13個(93%)的工程在上一次於熱點爆喉後兩年以上至6.5年,平均約4.5年,尚未完成。

有報告後49天才關水掣

審計署同時指出,雖然鹹水管滲漏宗數由2017年的1,876宗減少3%至2018年的1,827宗,但之後由2018年的1,827宗增加10%至2020年的2,006宗。在2018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間,有6,193宗鹹水管滲漏個案。審計署留意到,在該6,193宗個案中,有1,991宗(32%)在接獲鹹水管滲漏報告後,需時兩小時以上至49天(平均為22小時)關閉水掣。在該6,193宗個案中,有217宗(4%)因鹹水管滲漏引致的停水時間為24小時以上至七天(平均為39小時)。

另一方面,報告指出,關於水管爆裂和滲漏,水務署主要透過委聘定期合約承建商進行水管維修工程。根據合約,承建商須提供足夠人手及/或設備處理所有緊急工程,包括調配指明最低數目的工人處理涉及水管爆裂的緊急情況。在2018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間,有105宗鹹水管爆裂個案。審計署留意到,有10宗個案欠缺兩至五名承建商工人(介乎20% 至63%,平均為33%)。

部份個案缺承建商工人

審計署建議水務署,在推行改善工程時納入高風險的鹹水管,並繼續採取措施,確保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完成鹹水管改善工程,並確保承建商遵守合約規定,調配足夠人手處理涉及鹹水管爆裂的緊急情況,並在平衡所有相關因素後,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處理鹹水管滲漏事故。水務署署長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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