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有家长为助子女入读心仪幼稚园,涉嫌向一名国际幼稚园前行政主任行贿,所有人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廉署表示,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涉嫌向多名家长索取及收受贿款共逾90万元,以助对方的子女获该幼稚园幼儿班取录,有家长当场拒绝,10名家长则因涉嫌提供贿款被控。廉署透露,案件涉及共13名学童,每个学位涉及贿款二万元至10万元,而10名被落案起诉的家长,来自八个家庭。
廉署表示,案件涉及共13名学童,分别申请于2019╱20至2021╱22,三个学年入读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的幼儿班,每个学位涉及贿款二万元至10万元不等。10名被落案起诉的家长来自八个家庭。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11名被告共14项罪名。各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五(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
英基乌溪沙幼稚园前行政主任林珍妮(52岁),受聘于英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被控共13项罪名,即八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至于10名被落案起诉的家长年龄介乎34岁至44岁,包括蔡慧妍及其伴侣李俊朗(李氏二人);林泯希及其丈夫张珈铭(张氏夫妇);以及六名母亲,徐惠谦、江静雯、黄咏雯、刘映均(前称刘慧德)、马贤文及李洁冰。
涉向1母亲索5万元贿款 当场被拒绝
刘映均与林珍妮同被控上述其中两项串谋罪名,而李氏二人、张氏夫妇及余下五名母亲,则分别与林珍妮同被控一项串谋罪名。江静雯另被控一项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普通法。
案件发生于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间。林珍妮当时是英基乌溪沙幼稚园的行政主任,负责处理该校每年9月进行的幼儿班入学申请。该八项串谋控罪称,林珍妮涉嫌分别与李氏二人、张氏夫妇、徐惠谦、江静雯、黄咏雯、刘映均、马贤文及李洁冰一同串谋,使林珍妮接受八笔共逾65万元的贿款,致使英基向该八个家庭的子女提供八个2020╱21及2021╱22学年的学位。
英基:立即解僱当事人并已改革收生政策
另一项控罪指出,江静雯涉嫌非法煽惑林珍妮向蔡慧妍索取一笔若干金额的贿款,致使英基向李氏二人的孩子提供一个2021╱22学年学位。另外四项控罪称,林珍妮涉嫌从另外四名母亲收受四笔贿款共19万元,致使英基向她们的子女提供四个2019╱20及2020╱21学年的学位。余下一项控罪称,林珍妮涉嫌向另一名母亲索取一笔五万元的贿款,致使英基向其孩子提供一个2019╱20学年学位。廉署调查显示该名母亲当场拒绝林珍妮索贿。
英基学校协会回应称,校方内部调查发现该名员工违反行为守则后,已立即解僱她,并已改革收生政策,确保以后不再发生同类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