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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行政費高回報差 能否提供退休保障備受質疑
發佈日期 : 2022-06-10

積金局歡迎取消強積金對沖草案獲通過。

【本報記者報道】強積金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至今接近22年,但能否為香港人提供退休保障就備受質疑,當中行政費高、回報欠理想甚至是蝕錢,是最大質疑。至於積金局就歡迎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法案。

根據積金局的資料,強積金基金一般會採用下列其中一種方式扣除收費及開支,包括從基金扣除,即從基金資產中扣減收費及開支;或從成員帳戶扣除,即從計劃成員帳戶中扣減基金單位作為基金的收費及開支。大部份強積金基金均採用「從基金扣除」的方式扣除基金的收費及開支,當中包括以下的收費和開支:行政費、投資管理費、受託人費、保管人費、保薦人費、實付開支(例如年度審計費、印刷費及郵費等)。基金的收費和開支通常按日累算,並根據整個基金的淨資產值計算得出。

至於根據數年前的積金局調查,強積金的行政管理費(基金開支比率)屆乎0.17%至4.32%,平均比率為1.74%,此數字遠高於外國的管理費用。假設強積金供款人月入一萬元,強積金年回報率為5%,供款45年後的累計儲蓄在不計算基金收費前約為203萬元,然而以1.74%計算行政管理費後,則累計儲蓄只有約124萬元,只及原本累計儲蓄的61%。

回報方面,強積金的表現,在2021/22年度強積金年率化淨內部回報率(IRR)為負8.2%,為2019/20年度以來再錄負值。至於今年5月,強積金人均虧損4,670元,4月亦虧損10,999元。

另外,積金局昨日歡迎立法會三讀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法案,稱除了強積金計劃外,取消對沖安排同樣適用於職業退休計劃,可進一步加強強積金的退休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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