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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博文曾提上訴被駁回 須即時囚9周
發佈日期 : 2022-07-27

前小學教師楊博文早前上訴高等法院被駁回。

【本報記者報道】在2019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網民號召全港三罷及堵路。前小學教師楊博文在迴旋處慢駛時遭截查,被指踢到警長腹部,襲警罪成判囚9周,一度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他不服定罪上訴,後向高等法院被駁回,須即時監禁9星期。

楊博文一方當日上訴時表示,原審裁判官吳重儀處曾質疑其「心智及人格有潛在障礙,先有咁失智行為」等,又下令為無精神病記錄的他索取精神科報告,是對他存有嚴重偏見,終致拒納其證供。高院法官陳慶偉當時指相關說話是吳重儀考慮楊的證供後作出,而吳亦曾交待索取精神報告的原因,包括楊母患精神病長達10年。

陳慶偉續指出,各級法官在判刑階段對被告的罪責、態度和背景作評論和考慮是「正常不過」,吳重儀在案件審結後說出該些說話,不代表她審理案件時必定心存偏頗和不公。他批評,楊博文一方在裁判官的眾多說話中抽取一兩句作批評,「似有欠公允」。陳慶偉最後指楊博文一方的上訴理據不足,終駁回其上訴,下令他須完成原判的9星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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