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本地男子组合MIRROR于本年7月在红馆举行演唱会,开售时一票难求。有买家相约一名声称有票在手的卖家,并打算以1万元,向对方购买2张门票。惟买家交收时对门票起疑,发现门票疑为伪造。运输工被捕后,警员又在其身上发现另外四张怀疑伪造的演唱会门票。案件昨天(16日)在西九龙法院再讯时,被告承认控罪。裁判官陈慧敏判刑时指出,被告利用他人想欣赏演唱会的心态犯案,加上他出狱后5个月再干犯本案,最终判被告入狱5个月,以及需向事主赔偿500元。
被告苏乐霖(20岁,运输工人),被控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管有虚假文书两罪,指其于2022年5月8日,在长沙湾港铁站大堂以欺骗手段,即以销售两张假演唱会门票为理由,不诚实地取得女子曹颖琪的1万港元,意图永久地剥夺曹的财产;并于同日同地知道或相信有关虚假文书,即四张假演唱会门票,属于虚假,而在无合法权限或辩解下保管该文书。
求情称犯案为满足女友的购物慾
案情指,事主在Facebook看到有人以1万元的价钱,出售两张MIRROR演唱会门票,遂相约于案发日交收。惟事主于交收时,感到装门票的信封出奇地轻,检查发现门票质素差。被告被质问时时,抢去事主的6500元现金并跑走,最终被制服。警员接报到场起回6000元,并发现4张假门票。
辩方求情指,有2项案底的被告年纪轻,他与养父母同住,今次犯案只是想增加收入、满足女朋友的购物慾望。被告因干犯另案在今年1月离开惩教院所,之后在菜档工作了2个月,但在干犯本案后已被辞退,只能做运输散工,收入不稳定,冀法庭考虑被告认罪,加上没有证据显示假门票由被告制作,尽量轻判。
裁判官指被告有预谋犯案,除了卖给事主的2张假门票,身上还有4张假门票,他利用别人想欣赏演唱会的心态而犯案。而且在出狱后短短5个月又再犯法,决定以每项控罪7个半月监禁为量刑起点,扣减后判囚5个月,2项控罪刑罚同期执行。
「门票」是用人手剪裁
今次MIRROR演唱会门票价格,分为1,280元、880元及480元。据悉,29岁女「镜粉」一直渴望能亲眼看到演唱会,上周六(7日)在Facebook搜寻「寻找演唱会门票」,其后在一群组内看见有一名自称「Patrick Pang」的人,声称手上有MIRROR演唱会门票出售,女事主即时留言联络对方,商讨买卖及交收事宜。据悉,苏乐霖交出的「门票」是用人手剪裁,手工差劣,而且只用普通纸打印出来,而且印刷颜色亦非常低质。
网罪科于其开设的Facebook专页「CyberDefender 守网者」发文,指有骗徒开设新帐户,一个月内有过千贴文声称放售MIRROR演唱会门票,并要求对方私讯议价,惟收取买家订金后,随即以不同藉口要求增加费用,例如超额内部认购、突然涨价等,拒绝再付款的买家会遭「杀订」。网罪科提醒市民不要误堕骗局,切勿光顾不知名卖家,尽量透过官方渠道买飞,以免招致损失。演唱会最后因发生舞台巨屏堕下而腰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