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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或以上第2至3針寬限期 由半年縮短至5個月
發佈日期 : 2022-09-09

警方本月初起加強執法,先後發現13名「紅碼」人士

【本報記者報道】新冠疫情嚴峻,政府昨日宣布將把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降至五歲,同時亦調整適用於12歲或以上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當中分階段實施,包括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六個月縮短至五個月。

由9月30日起,12歲或以上人士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六個月縮短至五個月。12歲或以上人士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五個月內,其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他們須於接種第二劑疫苗後五個月內(而非原來的六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在其後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此外,由11月30日開始,12歲或以上人士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符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政府表示,有關調整並不影響適用於12歲或以上康復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即現行的相關接種要求將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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