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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张免针纸明起失效 传如愿意打针可获临时疫苗通行证
发佈日期 : 2022-10-11

高院原讼庭法官高浩文决定今日开庭聆讯。
市民进入指定处所必须使用疫苗通行证。
高院原讼庭法官高浩文决定今日开庭聆讯。
市民进入指定处所必须使用疫苗通行证。

【本报记者报道】七名医生涉嫌滥发合共大约二万张的「免针纸」,有关「免针纸」明日开始失效。有传政府或会为愿意接种新冠疫苗的相关人士,提供「疫苗通行证豁免证明书」。

12岁或以上人士,若在「免针纸」有效期届满后才打第一针,不能符合疫苗通行证要求至少要打两针,未满五个月才可以符合。据了解,政府将增设「疫苗通行证豁免证明书」,由疫苗接种中心及公立医院接种站驻场医护,向选择打针的人士发出容许他们在未打齐三针下都可以进出处所,首针宽限期为21天,第二针宽限期则为三个月。新安排预计本星期内公布,最快下星期推行。

医衞局:正在考虑合适方案

医务衞生局回覆传媒查询表示,疫苗通行证由11月30日起,将划一要求所有满12岁人士要接种三剂疫苗,考虑到部分人士届时或需过渡安排才能满足要求,当局正考虑合适方案,暂时未有公布。

另外,「长洲覆核王」郭卓坚上星期入禀高院,质疑当局废除「免针纸」的决定违法,医衞局局长卢宠茂越权,又质疑没有持有安心出行人士未能进入公众场所,决定违法违宪。法官高浩文昨日在高院公布判词,批准司法覆核许可申请,称案件急切,今早10时30分将开庭作指示。

高院今审司法覆核失效决定

申请人为郭卓坚,答辩人为医务衞生局局长卢宠茂。入禀状称,有一群市民因身体不宜接种疫苗,获註册西医诊断后发出免针纸,然而因为没有打针,按答辩人规定未能使用安心出行进入公众场所,参与公众活动,限制活动使之活像「坑渠老鼠」,不能与人共同生活。

入禀状称,医衞局滥用权力,限制上述人士有如罪犯。入禀状附上报道引述立法会议员江玉欢质疑当局以「专横的手段」废除二万张「免针纸」,法例没有赋予相关权力予答辩人。答辩人决定即使持有合资格西医发出「免针纸」,未持有安心出行者均不准外出参与任何活动,申请人要求法庭裁定上述决定违法违宪,违反《基本法》及《国际人权公约》。约二万张「免针纸」将于明天失效。郭要求法庭颁令医衞局宣布该二万张「免针纸」无效一事属违法,答辩人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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