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導演羅俊偉曾執導ViuTV劇集《繩角》等作品,他涉嫌在2022年與一名酒吧女郎進行性交易,期間拍下女方私密影像後,再以WhatsApp威脅對方,要求對方拍裸照,以及找來另一名女子服侍自己。他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還柙至3月1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案情透露,羅俊偉以女事主吸啜他腳趾和臉上沾有精液的照片作出威脅。
被告羅俊偉(43歲),原被控普通襲擊及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共兩罪,他昨日承認後者,前者獲控方撤回、不予起訴。
案情透露,被告在2022年1月於夜店認識酒吧女郎X後,提出進行性交易,同年1至2月在被告家進行了兩次性交易。至同年3月26日深夜,X收到被告WhatsApp訊息,被告威脅X當他的性奴隸和性玩具,否則將兩張X的私密影像發給她夜店同事。其中一張照片,是X在吸啜被告的腳趾,另一張則拍到被告陰莖及X臉上沾有精液。此外,被告要求X尋來另一女子服待自己,以及承諾給該女子4,000元的報酬。被告還要求X拍祼照傳送給他,並要求X扮狗般跪下和伸出舌頭。
以女事主啜其腳趾及臉沾精液照作威脅
X感到害怕,於是按指示將自己的胸部、私處和扮狗的相片發給被告。X之後憂慮相片會被發布,於是報警,而被告數日後被捕。在警誡下,被告辯稱「我飲醉酒,無諗住發啲裸照出去」。警方在被告手提電話內起回五張X的私密影像。
辯方求情時一度提出以書面方式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出,若是如此,案件不如內庭處理,毋須在公開法庭處理,於是要求辯方口頭陳詞。
辯方求情稱,被告沒有案底,在香港土生土長,由於父親已去世,他獨力照顧母親。辯方指出,被告大學畢業後成為導演,一直待人接物有禮,在行內口碑極好及「搶手」,具40年經驗的監製,亦承諾日後繼續給予被告工作機會。辯方指出,被告案發時醉酒,屬單一事件,重犯機會微乎其微,被告亦在求情信中向X致歉。辯方表示,被告沒針對性及受酒精影響,又稱被告已還押76天,希望法庭判處可讓被告即時獲釋的刑期,或考慮緩刑。
女事主感害怕發私處及扮狗照片予被告
辯方另外引述案例表示,被告犯案持續時間和處心積慮程度較案例輕,其一案例的被告威脅在網上討論區發布事主影像,本案嚴重性較低。不過,黃官指出,被告在WhatsApp稱「星期一搵唔到(另一女子),就全世界都有你裸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