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申诉专员赵慧贤公布「政府对新界豁免管制屋宇违例建筑工程所採取的执管行动」主动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屋宇署接获的举报持续上升,但数据反映该署的执法行动未能有效遏止僭建物增长,有个案研究显示,即使屋宇署发现有正在施工的僭建物,但在视察后九至18个月才发出清拆令,明显不符合须採取「即时」执法行动的目标。申诉专员公署向屋宇署及地政总署提出共11项改善建议,包括根据「进度监察委员会」订立的清理积压个案时间表,切实跟进逾期未获遵从的清拆令。
报告指出,申诉署调查发现,屋宇署接获的举报持续上升,由2012年4月起的2,127宗,增至2021年的8,552宗。截至2021年底,接近一半屋宇署发出的清拆令,是针对加强执法策略实施后增加的僭建物,即正在施工或新建僭建物。对于正在施工的僭建物,接近四分之一发出的清拆令期限已届满但仍未获遵从,其中近68%是2018年或以前发出的。至于新建僭建物同样有类似情况,反映该署的执法行动未能有效遏止僭建物增长。
或让业主误会僭建物存在获接纳
申诉署的个案研究显示,即使屋宇署发现有正在施工的僭建物,但在视察后九至18个月才发出清拆令,明显不符合须採取「即时」执法行动的目标。
报告称,截至2021年底,在屋宇署发出的5,384张清拆令中,有2,016张(约37.4%)期限已届满但仍未获遵从。申诉署的个案研究显示,屋宇署曾在发出清拆令后,有数以年计的时间没有採取任何跟进行动。该署没有适时跟进,容易传递错误讯息,令业主以为即使不遵从命令,亦不会有法律后果,甚至令业主产生错误期望,以为该署已接纳僭建物的存在。
申诉署表示,截至2021年底,就未获遵从的清拆令,屋宇署共提出1,383宗检控,有972宗成功入罪,当中86宗(8.8%)属于再次成功入罪的个案。有部分未获遵从的清拆令已逾期数年或以上。申诉署认为,对于冥顽不灵的业主,屋宇署必须持续透过执法手段,促使其遵从法定命令。过去10年,每宗罪成的个案平均罚款只是约9,500元,被判监的个案总共只有九宗(涉及三间新界村屋)。就持续未有遵从清拆令的业主,再被判罪成的平均罚款也只增至约1.34万元。申诉署认为,目前的惩处并无足够的阻吓力。
倡切实跟进逾期未获遵从清拆令
此外,为辨识首轮取缔目标的大规模行动进度缓慢,过去10年只完成巡查全港约46%的认可乡村。赵慧贤表示,加强执法策略在过去10年的实际执行情况确实有多处不足,未能充分达到政策目标。她认为,屋宇署应总结过去10年的经验,全面检讨加强执法策略的政策及资源运用,探究如何在现阶段务实地将有限的资源聚焦在最严重的僭建物类别及屡犯不改的违例者,并按照政策目标一併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成效指标。
申诉署向屋宇署及地政总署提出共11项改善建议,包括根据「进度监察委员会」订立的清理积压个案时间表,切实跟进逾期未获遵从的清拆令;研究简化针对正在施工的僭建物的执法程序;以及对于违例情况严重或持续违规的个案,向法庭反映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加强对持续未有遵从清拆令的业主的检控,以提高阻吓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