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提出11項改善建議
※屋宇署 ‧編制統計資料,以作數據分析之用,包括清拆令涉及的僭建物等 ‧針對正施工僭建物,進行視察以外的其他跟進工作,制訂更清晰內部目標處理時間 ‧研究簡化針對正在施工僭建物的執法程序 ‧研究加快審批顧問公司提交工作報告的措施 ‧切實跟進逾期未獲遵從的清拆令 ‧檢視有否未獲遵從的清拆令仍未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 ‧加強對持續未有遵從清拆令業主的檢控 ‧考慮更廣泛地將被法庭嚴懲的檢控個案,用作宣傳教育的材料 ‧按照政策目標一併研究制訂相應的工作成效指標
※屋宇署及地政總署 ‧定期制定清單,列出仍未獲對方提供資料的查詢個案 ‧考慮設立跨部門聯絡小組,加強部門間的協作及處理特殊個案的效能
資料來源:申訴專員公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