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國泰航空三名時任僱員涉嫌在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串謀另一女子收取合共超過9.8萬元賄款,協助他人以員工福利購買國泰機票,涉及75程機票,國泰因而損失超過116萬元。三人合共被控四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昨日於區院開審。一名女被告認罪,她將以控方污點證人身分作供,而餘下兩名被告則不認罪受審。
三名被告為前航空艙務長劉靜雯(34歲)、前機艙服務員李仲輝(26歲),以及前機艙服務員王愛婷(31歲)。劉昨日承認三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餘下一罪存檔法庭、不予起訴。其餘兩名被告否認各自面對的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劉承認的案情稱,根據國泰航空「Companion Travel Scheme」計劃,每名國泰航空僱員可提名一名伴侶、兄弟姊妹、家人或朋友為其同行旅伴,可憑優惠價購買國泰航空及其夥伴航空公司機票。
案情透露優惠價買機票與原價相差10多倍
2018年1月14日,劉靜雯與女子LE DO Trang Nha討論提名同行旅伴的步驟,並向LE DO提供銀行戶口和國泰內聯網密碼,LE DO同月被劉提名為同行旅伴。翌年1月,LE DO再獲劉提名為同行旅伴,兩人事後在WhatsApp通訊,LE DO指就同行旅伴一事,轉賬了1,500美元到劉的戶口。同年,LE DO以少於二萬元的優惠價格,購入了20套國泰機票,這較原價機票,涉及差額共約32.9萬港元。
另於2018年12月,劉曾告知LE DO,次被告李仲輝有意出售他的同行旅伴名額,LE DO指有朋友感興趣及願意支付9000美元作報酬,LE DO提議劉和她將其中4,000美元平分,其餘5,000美金則給予李。劉之後將LE DO的電話轉交給李,李在2019年初提名Mare Alexandre Dambrines為同行旅伴,Dambrines同年購入23套優惠機票,涉及差額共約41.2萬港元。
同年初,被告王愛婷亦透過WhatsApp告知劉,她有意以1.5萬港元出售同行旅伴名額,劉與LE DO聯繫後,最終向王支付3,500美元,而LE DO的朋友Mariah Adams Ernst獲王提名為同行旅伴。Ernst在2019年購入六張優惠價機票,涉及差額共約11.3萬港元。
首被告劉靜雯被控於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0日,兩度與LE DO串謀,使劉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分別接受約2,600美元(折合約二萬港元)及至少1,500美元(折合約1.2萬港元)的饋贈,作為劉提名該女子為其「同行旅伴」的誘因或報酬。
李被控在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6月19日,與劉和LE DO串謀,使李接受約5,000美元(折合約3.9萬港元)的饋贈,作為李提名Mare Alexandre Dambrines為其「同行旅伴」的誘因或報酬;王被控在2019年1月3日至23日期間,與劉和LE DO串謀,使王接受約3,500美元(折合約2.7萬港元)的饋贈,作為王提名Mariah Adams Ernst為其「同行旅伴」的誘因或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