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太平人寿保险代理与担任护肤品店长的妻子,涉于2019至21年,夸大女方的每月收入,欺诈保险公司批核保单并发放佣金及奬金共约49万元,二人同被廉署起诉一项欺诈罪。
案件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两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辩方表示拟聘请私人律师,裁判官屈丽雯押后案件至4月27日,以待辩方索取法律意见及向控方索取文件。两被告各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及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被告为邱绍基(37岁)及周嘉莹(37岁),被控于2019年2月13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藉作欺骗,即向中国太平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伪称该周嘉莹为Loccitance的销售经理,每月收入为10万港元,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太平人寿的保单,而导致该邱绍基及/或该周嘉莹获得利益或该太平人寿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