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公布消费券的发放详情,新一期3,000元消费券在4月16日发放,余下2,000元则在7月16日发放。陈茂波指出,为尽快发放消费券,政府会通过去年计划的登记资料发放首期3,000元消费券,预计大约640万名在去年成功登记消费券的市民会受惠,换言之市民在第一期消费券不可「转会」,即不可更换储值工具。如果帐户失效,或八达通卡已遗失或退回,相关人士可透过指定渠道办理账户更新手续。政府预计,新一轮消费券可提振本地生产总值约0.6%。
政府连续三年派发消费券。新一轮消费券继续分两阶段,首3,000元毋须登记,只要去年有领取过消费券,4月16日就会经同一电子支付工具发放。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指出,市民在第一期消费不能「转会」,是因为政府希望用最方便的方法,即以市民过去曾领取消费券登记的支付工具帐户,直接发放新一期消费券,以便尽快将第一期的3,000元送到市民手上。市民可以在领取第二期的2,000元时「转会」,详情有待公布。
八达通最迟10.31须用完3000元
市民领取新一期消费券与以往不同的地方,就是今次无论用哪一款支付工具,都可以一笔过领取第一期3,000元,不过用八达通领取的,就要在6月底前用完,才能于7月16日准时领第二期,如果6月底仍未用完3,000元,只要在7月底前用完,亦可以在8月16日收取第二期的2,000元消费券,如此类推,最后领取限期是11月16日,如果在10月底仍未用完第一期消费券,就有机会不能领取第二期。
如市民去年使用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已失效,如已退回八达通卡,或长者想转用乐悠卡领取消费券,可在3月29日或之前,经网上、邮寄或亲身到八间临时服务中心更新储值支付工具的帐户,政府估计涉及约五万人。如果错过更新帐户限期可以补办。
至于透过不同入境的计划在港居住或来港升学的合资格人士,亦可获2,500元消费券,他们会在下月16日收到首期1,500元,7月16日收到余下1,000元,政府表示涉及的人数约有10万,当中包括八至九个优才计划。
陈茂波料带来0.6%经济提振作用
陈茂波表示,去年本港经济去年负增长3.5%,零售销售跌1%,经济復甦力度仍要巩固,经过三年疫情,市民和中小企压力相当大,认为发放消费券时机合适,有关金额已经考虑政府财政状况,在力所能及下,尽量支援市民和中小企,同时继续推动电子支付。陈茂波预计,今年消费券计划为经济带来0.6%提振作用,市民可将消费券用于本地旅行社购买旅游产品。陈茂波说,《预算案》内「开心香港」一系列活动会陆续展开,「希望到时大家一起『开心香港、开心消费』,好玩好吃,一起经济復甦」。
政府稍后将公布符合资格领取消费券的日期,如在日期前连续36个月不在香港,或以永久离港原因提取强积金,都不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