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在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17人疑「突圍而出」,及後在科學館內被捕。法官陳廣池早前裁定1名護理學生兩項暴動罪成,還押至周三(15日)在區域法院,判囚3年半。
本案被告鍾泯浚(現32歲,學生)受審罪成,其餘7人先後承認1至2項暴動罪;鍾與另一人承認1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7認罪被告分別判囚15至19個月和教導所。
辯方指「戰亂可帶出人性最光輝一面」
辯方大律師關百安求情指,被告鍾泯浚因家人接連患重病立志成為醫護,師長亦稱「如果冇社會事件嘅話,(被告)係不可多得嘅醫護」。辯方又指,「戰亂可以帶出人性最醜惡嘅一面,都可以帶出人性最光輝嘅一面」,法官即打斷道「關大律師你言重啦,我從來冇諗過香港會有戰亂,係暴動,唔該」。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以義務急救員自居,自以為進入理大「為履行護士精神及守則...救危扶傷」,批評被告事實上支援暴徒。惟考慮被告獲家人、女友、師長大力支持,以及辯方同意不少案情,酌情減刑,另考慮兩罪有關連,刑期同時執行。
法官陳廣池打斷 指是「暴動」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2019年就讀登記護士課程,並於仁安醫院實習,為家中獨子,其父於2016年心臟病發,其母近年患上第三期肺癌,被告因目睹家人患病而立志成為醫護。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案情不複雜,被告非理大學生或畢業生,身上帶備1公升生理鹽水、護目鏡、急救戰術背心等,於2019年11月17日進入理大;同時管有對講機,干犯本案另一項控罪。
官指被告實際上支援暴徒
法官續指出翌日早上,被告跟隨一眾黑衣人離開理大,即使被告屢屢以義務急務員自居,稱不考慮政治立場,不會與黑衣人同流,進入理大「為履行護士精神及守則…救危扶傷」,但法官認為被告是支援暴徒,因理大是「一大班黑衣人所佔據嘅地盤」,最後亦畏罪逃走。
法官認為,被告非領導角色,沒有預謀、煽動或暴力行為,身上大部分為醫療物品,受社會大量吹噓影響,以為擔任不受薪的急救員為「免責金牌」,相信被告已發現是騙局。
官酌情減刑6個月
法官續引家人求情,指被告為母親抗癌路上支柱,信中提到「給小兒一個機會就等於給予我們一家三口一個機會」;另提及被告於出獄後會與女友締結姻緣,女友求情信讚被告待人真誠、認真好學,肯與她「捱窮」,「是滿分的男朋友」,而被告於被捕後變得悲觀消極,不斷對身邊的人道歉,加上醫護夢碎,女友後悔當時未勸阻被告。正旁聽的被告母親、女友聞言痛哭。
法官接納被告有反省,本性良好,但強調他須為行為負責,裁定首項暴動罪以2年為量刑起點,另一項暴動罪牽涉案情較嚴重,以4年為量刑起點。由於辯方同意不少案情,節省法庭時間,各罪減刑3個月,而另一罪為首罪延伸,故同期執行;再考慮被告家人、女友、師長的「強大支持」,總刑期再減3個月,判處42個月即時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