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05月 06日
星期一
   | 氣 溫 : 25 度
搜尋新聞
簡体中文
即時新聞 視頻新聞 要聞港聞 社 評國際兩岸 財 經 娛 樂 體 育 馬 經 副 刊 昔 日

法官稱須考慮整體暴力行為 以5年為量刑起點 10男女涉理大暴動於油麻地被捕分別被判囚29至64個月
發佈日期 : 2023-05-17

理工大學在2019年曾經發生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眾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法官郭啟安形容涉案暴動參與人數眾多。
警方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祟禮在法院外見
示威者試圖逃離理工大學校園。(資料圖片)
理工大學在2019年曾經發生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眾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本報記者報道】理工大學在2019年爆發激烈衝突,遭示威者佔據,警方一度包圍校園。有網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試圖分散警力,讓校園內示威者離開,事後213人被捕,當中八男三女被控暴動罪,其中女被告余嘉晴(24歲)開審前認罪,而被告黃添樂(25歲)較早前因染疫獲分案處理,餘下九人繼續審訊。余嘉晴與餘下九人昨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45個月至58個月。警方表示,本案213名被告,有91人已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其中三人被判入教導所,73名被告被判29至64個月監禁,餘下15人正在等候判刑。

被告依次為雷曉天(26歲)、梅晉豪(26歲)、吳卓泓(25歲)、吳悅橋(29歲)、柯俊明(26歲)、安俊彥(23歲)、潘伊晴(28歲)、戴卓欣(22歲)、王智勇(25歲)及余嘉晴(26歲),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吳悅橋另被控於彌敦管有一罐噴漆,意圖摧毀及損壞財產。余嘉晴較早前承認暴動罪,其餘九人則在審訊後被判罪成。另外,同案被告黃添樂(25歲)因染疫而較早前沒有出庭,被分拆到其他同類暴動案中受審。

法官郭啟安昨日判刑時表示,涉案暴動參與人數眾多,示威者人數曾高達2,000人,屬2019年「反修例風波」中最大規模暴動之一,現場警力則有大約200人,雙方人數懸殊,警員可說是「以一敵十」,而示威者至少投擲251枚汽油彈,警方卻一度耗盡彈藥,衝突激烈程度可見一斑。

法官稱雙方人數懸殊 警察「以一敵十」

法官稱,案發於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鄰近油麻地民居和商舖,有居民和保安當時感到驚慌及擔心安全,有人更嗅到焦味湧入大廈,保安須用毛巾去堵塞大廈閘門。暴動對人身安全構成的威脅顯然而見,而且交通亦癱瘓,有小巴專線當晚錄得零收入,為1997年至今首次,法官形容暴動者自私自利所造成的禍害,破壞社會安寧及令無辜商人蒙受損失。

法官續稱,雖然較早前裁定各被告藉身處現場去助長氣焰和壯大聲勢,而無直接證據顯示他們有破壞或暴力行為,但判刑須考慮整體暴力行為,各人仍須為暴動群體行為付上相應刑責。法官以監禁五年作為量刑起點。

被告王智勇在2012年有搶劫和盜竊案底,但案發已久及他當時年僅15歲,故法官仍視為無案底,並基於案中各人無案底,給予三個月扣減。由於雷曉天、潘伊晴及王智勇案發時並未攜有示威裝備,法官將三人量刑起點調低及最終判監54個月;戴卓欣案發時年僅19歲,考慮到如果案件較早處理,她可能會有其他判刑選項,法官給予額外減刑及判監50個月;余嘉晴為本案唯一認罪被告,法官接納她有相當悔意,亦對於她沒有自暴自棄、在前年成為註冊護士感到欣慰,判監45個月。

合共213人被捕 至今91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被告安俊彥在案發時攜有防火手套。法官表示,防火手套常見於示威者投擲汽油彈時使用,認為他有意圖使用或搬運汽油彈,其刑責較高,但他自小學習跆拳道、曾為香港出賽,在2018年亞洲城市跆拳道錦標賽奪得亞軍及獲得11項體育獎學金,故判處他監禁57個月。被告梅晉豪、吳卓泓及柯俊明被判監57個月,而吳悅橋因為另管有噴漆,較早前被判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成,另須加刑一個月,總刑期為58個月。

警方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高級督察潘祟禮在法院外見記者時表示,警方當日行動拘捕了213人,至今91人被裁定暴動罪成,其中三人被判入教導所,73人判監29至64個月不等,其餘人仍等候判刑。他重申,香港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的自由,與此同時,當進行以上活動,須遵守香港法律,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集會出現非法或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必定果斷將違法人士繩之於法,保障市民財產及公眾安全。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