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元朗女子遭谋杀案引起全城哄动,但负责调查案件的元朗警区却一直「龟速」,直至谋杀案发生后第2天下午,才首次会见传媒交代案件,情况极为罕见,有别于其他总区处理同类案件的一贯做法。
元朗警区处理案件资讯发布可谓「别树一帜」,于5月20日星期六晚上7时25分接获市民致电999报案。5月21日星期日凌晨2时36分,透过新闻处发放一份201字新闻稿;5月21日全日是「零资讯」发布;5月22日下午4时30分终首见传媒讲述案情及调查进展。
#案发后凌晨发201字新闻稿 翌日零发布
昨天记者会与首天新闻稿所述的内容相近,只是多了一些琐碎细节,例如交代电锯的长度是45厘米;检获地点由第一份稿的「现场」修订为「在案发地点约30米草丛」,以及由第一份稿的「一对手套」修订为「一对染血的防晒袖」等。
当传媒静候元朗警区重案组「神隐」调查2天后,翘首以盼会有破案好消息,讵料传来最轰动的消息,是杀人疑犯已经成功从合法途径坐飞机逃离香港了。
基于女死者横尸街头,死状恐怖,居民议论纷纷,忧心出现变态的「电锯兇徒」。按照一贯做法,除了是涉及绑架这类拯救人质案件,因警方需与绑匪斗智斗力争分夺秒救人,怕打草惊蛇,所以一定只会在救人后或完成行动后才向传媒发布资讯,传媒亦认同这做法。
#严重罪案早发布 有助稳定民心
不过,涉及谋杀这类如此严重罪案,不少警区除了调查案件外,亦重视快速交代事件,以稳定公众对治安的信心。由于杀人犯应自知会被捕,逃走或躲藏已是他们计算之内,总不会看完电视、网媒或报纸新闻才知被追缉,所以,即使简单交代案情亦不会干扰调查。
近期,元朗警区换上新任指挥官陈金菊总警司。翻查资料,有关传媒报道陈金菊的新闻近乎零,主力在刑事总部工作的她,曾任联络事务科,未知是否不熟悉传媒资讯发布工作,才酿成今回警队激罕「龟速」发布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