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香港近年发生多宗虐儿事件,震撼社会。劳工及福利局昨日表示,《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会在明天(6月2日)刊宪,并于6月14日提交立法会审议。根据草案内容,推行强制举报虐儿的机制,经常接触儿童的福利、教育和医疗衞生界别的从业员,包括幼儿工作员、教员、医生、教育心理学家等,如发现有儿童「已遭受并仍遭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须尽快举报,违例者最高可被判囚三个月及罚款五万元。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院舍童乐居,以及保良局婴儿组留宿幼儿中心较早前先后爆出虐儿案,政府去年就强制举报怀疑虐儿个案向业界谘询,并提出《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草案界定18岁以下是受保护人士,三个界别、共23类专业人员,包括社工、牙医、教员、药剂师等,在工作过程,如合理怀疑儿童已受并仍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严重伤害时,必须举报。
政府消息人士称,怀疑虐儿个案涵盖四类别,包括身体虐待、性侵犯、疏忽照顾及心理虐待。机制特别列明,另一名儿童所造成的伤害包括欺凌、以及意外所致伤害,则不在举报范围内。
违者可判囚3个月 罚款5万元
当局称,外地经验显示,强制举报虐儿机制生效后,举报个案可能会飙升,社署将设立一间新的留宿幼儿中心,明年首季启用,可提供48个服务名额,每年可平均照顾192名儿童。社署亦正考虑增设另一间规模相同的留宿幼儿中心,加强宣传招募更多寄养家长,进一步增加紧急安置名额的供应。另外,政府亦将向「强制举报者」提供电子学习平台,以加强培训,提高及早识别和处理个案能力。
当局说,参考海外经验,建议强制举报涉及严重伤害的个案,避免出现过度举报的弊端,以确保有限的公共资源集中用于证据充分或有逼切性的个案。
政府消息人士透露,如机制欠缺弹性,或令遭受性侵犯的青少年不敢向专业人员求助,因此草案会列出免责辩护,倘当事人相信延误举报符合儿童最佳利益,并在延误期间採取行动保障儿童利益,便可免责。另外,如当事人合理相信已有人举报怀疑虐儿个案,也可免责。草案会加入保障举报者的条文,任何人都不得阻止强制举报者作出举报、亦不得披露举报者身分。草案会保障举报者不会因为举报,而招致法律责任,亦不会因而被断定违反专业守则。
明天刊宪 建议18个月后实施
对于谘询时当局在文件中提及划分「红、黄、绿」,以三种虐儿情节轻重程度,并考虑指定时限内要举报,条例草案就没再提及。当局解释明文规定时限并不实际,强制举报就是期望可行下尽快通报个案。至于具体虐儿情节轻重,稍后会有指引,提供予须举报的专业人员参考。至于举报是打999,还是另有热线,当局称社署会与警方继续商讨安排,法例生效前会再作公布。
《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将于明天刊宪,并于6月14日提交立法会审议。实施安排建议在新制定的法例刊宪后18个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