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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界冀就「嚴重損傷」提供清晰定義
發佈日期 : 2023-06-01

社會關注虐兒事件。(資料圖片)
葉柏強說,如果兒童的大腿內側及臂部等位置出現瘀傷
社會關注虐兒事件。(資料圖片)
葉柏強說,如果兒童的大腿內側及臂部等位置出現瘀傷

【本報記者報道】政府計劃立法強制指定的專業人員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相關從業員是「強制舉報者」,若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受嚴重傷害,或面對受嚴重傷害風險,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舉報。有社福界認為可以就「嚴重損傷」提供清晰定義。

身兼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的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葉柏強表示,兒科醫生的訓練當中,亦包括兒童一般受傷或受虐待在傷勢上的分別。他說,兒童身上有瘀傷是常見,主要在膝蓋、手肘及額頭等較容易撞傷的位置,亦會有合理原因,但如果懷疑涉及虐兒的個案,就在較少見的位置,例如大腿內側及臂部等位置,以及有新舊瘀傷出現,這些都會引起醫生懷疑。

不過,香港小童群益會幼稚園駐校社工服務計劃服務總監鄭惠君說,以往就懷疑虐兒個案召開多方專業會議,醫生與警方跟駐校社工均有不同看法,希望當局可以就「嚴重損傷」提供清晰定義,例如要特別留意該兒童身體哪個部位等,讓業界有更好的參考作下一步處理,為兒童提供保護。

幼兒業界憂或致濫報

香港幼稚園協會會長唐少勳指出,由於幼兒未必能夠清晰表達,擔心幼稚園教師要掌握法例要求以決定是否舉報會有一定困難,而業界亦擔心出現濫報情況,期望當局能夠為教育界舉辦座談會或培訓課程,解釋法例內容,更清晰說明不同情況下的處理方式。

至於轄下院舍童樂居曾發生虐兒事件的香港保護兒童會稱,會仔細研究政府提交的草案內容,又稱去年已推出連串改革,成立守護兒童部門、設定內部舉報政策、鼓勵員工適時反映,並確保有專人處理舉報,同時會為所有員工提供培訓,為強制舉報措施做準備。對於法例在刊憲後18個月實施,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認為,這段時間可以讓強制舉報者完成培訓,以及讓當局完成制定提供予強制舉報者參考的指南,又強調現時仍然有機制處理虐兒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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