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休班警员黎柏鸿(26岁)涉嫌在2022年11月于巴士上偷去乘客背包后,取去入面的手提电脑、Switch游戏机等总值2.7万元财物,再将背包掉弃于屋苑花槽,并盗用事主的八达通卡,涉款大约700元。已停职的被告昨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承认五项盗窃罪,暂委裁判官郑润聪判被告入狱七个月两星期,另因案中大约1.9万元财物未能寻回,下令被告须赔偿1.9万元予事主。
被告黎柏鸿,目前已被停职,他被控于去年11月26日在屯门新城市广场外的城巴N969车厢内,盗窃属于龙姓男事主的一个黑色背包,内有一个Airpod Pro充电器、一个棕色银包、一张香港身分证、四张信用卡、一张屋苑住户证、一张759会员证、一张餐厅会员卡、三张八达通卡、900港元现金、一部手提电脑、一部iPad Air、一个iPad Air巧控键盘、一部Switch游戏机、一盒口罩、一个充电器、两条充电线、一个卡套及一叠卡片,总值约2.7万港元;及于同日至11月28日,在香港盗窃三张属于龙的八达通卡内余额共778.8元。
案情称,30岁男事主案发日凌晨喝酒后,由铜锣湾乘巴士往天水围,再转乘的士回家时,发现遗失背包,翌日收到天盛苑保安员通知,在屋苑花糟发现他的背包,事主点算后发现失去部分财物,包括手提电脑、银包、信用卡及八达通卡等,于是报警。警方翻查巴士闭路电视纪录,锁定被告盗取背包,他亦盗用事主三张八达通购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