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港府拟于下半年修例,容许电动滑板车、俗称「风火轮」的电动单轮车、电动平衡车等「电动可移动工具」,分阶段在指定单车径行驶。使用者须年满16岁,并必须佩戴头盔,不能载客。同时,当局拟制定认证安排,所有电动可移动工具须获认证,以及贴上二维码标记,方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扫读二维码,从而得知该工具的资料。如超速或非法改装等,罚款2.5万元。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将于本周五(6月16日)开会,讨论就电动可移动工具订立规管架构,以分阶段容许电动可移动工具在香港的使用。
过去4年有72宗意外 6人死亡
根据运输及物流局、运输署提交文件简述规管方向,当局强调,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上使用。目前,电动可移动工具没有法定的技术规格,一方面产品质素参差,充电时又或会产生高热;另一方面,使用者高速或鲁莽操作,都会对道路和电动可移动工具使用者带来安全隐患。过去四年,涉及电动可移动工具的意外有72宗,当中6人死亡。
然而,随着科技发展,电动可移动工具日趋普及,世界上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已陆续规管电动可移动工具的正当使用。政府建议採取审慎的做法,只容许于合适的单车径分阶段实施电动可移动工具的使用。
合规格获发认证 须贴上助执法
针对电动可移动工具的规管,包括规定最高时速限制于25公里,车的阔度不可以超过65厘米,要设有车头白灯、车尾红灯,红色后方反光体,有效的煞车系统,响闹仪器等。在使用者方面的规管,当局建议必须年满16岁及佩戴头盔。
此外,当局建议为电动可移动工具制定认证安排,事先须经由认可的认证机构评估是否符合相关技术及安全规格。合规格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型号会被认证及贴上一个预定的二维码标记,方便市民及执法人员辨识,执法人员扫读二维码,便可知悉有关该电动可移动工具的有关资料,从而打击非法电动可移动工具的使用。运输署正在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进一步制定认证制度的细节,以及就认证制度谘询相关持份者的意见。
超速或非法改装等 罚款2.5万元
当局建议,分阶段开放单车径供市民使用电动个人移动工具,首阶段先开放若干指定单车径路段,合适的单车径路段一般需要有3.5米阔、连通度高、单车径网络较完善,例如将军澳南和白石角海滨一带的单车径。
假如违反上述规定,当局亦建议若干罚则,如没有使用头盔等,会参考单车的法则;如超速驾驶、非法改装等,则会较高罚则,后者的建议罚则为第四级罚款,即2万5千元。当局计划于2023年下半年开展法例修订草拟工作,并尽快向立法会提交有关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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