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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收酬500元 包裝及販運毒品 15歲少年認販毒罪重囚11年 法官籲獄中學習好好做人
發佈日期 : 2023-09-27

究竟販運危險藥物的刑罰有多重?上訴庭按毒品的類別
警方當日在少年檢獲大量俗稱K仔的氯胺酮。(資料圖
究竟販運危險藥物的刑罰有多重?上訴庭按毒品的類別
究竟販運危險藥物的刑罰有多重?上訴庭按毒品的類別
警方當日在少年檢獲大量俗稱K仔的氯胺酮。(資料圖

【本報記者報道】警方於2021年6月27日展開代號「雷霆21」的反毒品行動,在梅窩截查一名案發時15歲的中四男生,在其身上檢獲2.614公斤俗稱「K仔」的氯胺酮,市值逾170萬元,昨天(9月26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警誡下承認自己是為了「賺快錢」而販毒,求情時則透露每次分裝毒品可獲約500港元。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出,被告擔當毒品包裝及運送屬於重要角色,考慮到他犯案時年輕,而且被他人利用,加上認罪,決定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決定判囚11年。張官勸勉被告應善用獄中時間,努力學習,珍惜家人關懷,出獄後好好做人。

案情指出,警方在前年6月27日晚上展開反毒品行動,在梅窩一幢住宅大廈埋伏,在電梯大堂截查1名15歲學生。警員使用其身上搜出的鎖匙,進入單位後,在睡房櫃內藏20包粉末,內含共重2.614公斤俗稱K仔的氯胺酮,市值約171萬元。警方同時又在單位內檢獲包括膠袋、即棄手套、金屬勺、剪刀、封口機及電子磅等毒品包裝工具。

警誡下承認為「搵快錢」犯案

警方經翻查閉路電視紀錄,發現被告於同年6月25日至27日,曾多次拿着東西進出單位。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為「搵快錢」而犯案,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

被告張智軒(現年18歲)。法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年僅15歲,當時家庭面臨財困,指被告的父親任保安,但因腳傷而未能工作,而其母親則因疫情而失業,被告只讀到中四,誤解法例,接受損友所託包裝毒品,每次收取400至500元報酬。

被告母親自責只顧工作,未能好好管教兒子,令兒子價值觀扭曲及誤交損友。被告現時後悔莫及,承諾日後會奉公守法,努力讀書,裝備自己。

據了解,被告無被黑社會操控,而求情理由包括自己為乖學生,自少就由爺爺、嫲嫲照顧。

若被告為成年人可判囚19年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被告在案中負責包裝和販運毒品、並非主腦,但其角色重要,若被告為成年人,可判囚19年。考慮到被告犯案時未成年,易受他人利用,而且坦誠認罪,以16.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在認罪扣減後,判他監禁11年。

張慧玲又寄語被告,善用獄中時間,好好做人,珍惜家人的支持及照顧。

翻查案發當日資料,警方是在大嶼山梅窩一住宅大廈電梯大堂截查張智軒,除了搜出毒品之外,還有兩個電子磅、塑膠袋封口機、大約500個未使用的密實袋、一個鋼碗、一把鋼匙、一把剪刀、兩支筆,以及43對全新的防水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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