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兼職課外活動導師容國洪(57歲)前年因抽筋及胸口不適,被送抵屯門醫院急症室,之後留院,但翌日心跳停頓,經搶救後不治。死因研訊進行了三天,死因裁判官林希維昨日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連帶心肌破裂、心包積血」。死因裁判官建議醫院管理局培訓操作心電圖儀器的人員閱讀心電圖,發現有不尋常時,應及時通知醫生。
死者容國洪在2021年11月30日因抽筋及胸口不適送抵急症室並留醫,同年12月1日搶救不治離世。死因研訊不設陪審團。醫管局代表昨早總結陳詞時表示,死者曾進行「通波仔」手術,解剖後顯示死者其中一條心臟支架有血栓,屬於手術後遺症,又稱醫院人手緊張,若死因庭建議過於理想化難以切實可行。死者家屬陳詞時表示,對醫療事故感「深深悲痛」、「無法接受」,認為實習醫生陳心期沒有察覺心電圖與心酵素檢查不是同時進行,屬於人為疏忽。
心電圖檢測較原定遲逾5小時進行
死因裁判官林希維昨日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連帶心肌破裂、心包積血」。裁判官作出建議時表示,死者原獲醫生安排在入院當晚11時進行心電圖檢測,但最終在翌日凌晨4時許才進行檢測。對於醫管局一方表示,死者要進行大腦掃描,裁判官認為,掃描只需約一小時,故不接納解釋。裁判官建議,護士及輔助醫療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醫生的指示,按時替病人進行檢測,若未能按時檢測則必須通知病人的主診醫生或當值醫生。
裁判官續稱,事件中實習醫生陳心期沒留意驗血報告及心電圖的檢測時間,為免有檢測沒有同時進行而誤導了醫生,裁判官建議若醫生認為某檢測必須與另一檢測同時進行時,他必須在作出檢測要求的記錄上清楚列明。
實習醫生陳心期無留意2檢測時間
至於死者在凌晨4時許進行的心電圖檢測,於早上6時才被醫生看到,裁判官建議醫管局應提供訓練給所有有機會操作心電圖儀器的輔助醫療人員,確保他們懂得閱讀心電圖的基本原理,並要求他們在發現有不尋常情況時,立即通知當值醫護或實習醫生和主診醫生跟進。
裁判官續指出,專家證人稱死者的情況屬「非典型」,建議若醫生閱讀病人的心電圖、血液報告或問診後,發現病人僅有一項符合心肌梗塞的症狀出現時,便應安排病人在三小時後再作上述檢測。裁判官最後表示,相信研訊可令家屬更了解死者入院後發生的事,距離真相近了一大步,並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