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運輸及物流局和運輸署代表昨天與部分的士團體會面時,表明會嚴厲打擊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不過,據了解,警方的交通執法重點,是針對影響道路安全的罪行,以減低可能引致的人命傷亡。由於非法載客取酬的白牌車活動,要成功搜證及檢控需要動用大量時間及人力資源,惟定罪懲罰是低至罰款1,000元。因此,打撃白牌車並非警方優先的交通執法工作。
警方在設定重點交通執法項目時,期望達致下列成果:減少在交通意外中死亡及嚴重受傷的人數,以拯救生命並防止傷害;改變道路使用者阻礙道路的不負責任行為,以改善交通流;以及處理與道路安全有關的社區關注事項,使道路使用者感覺安全。今年的重點交通執法項目,包括酒後及藥後駕駛、非法賽車等。
不是警方執法重點
雖然非法載客取酬活動不在重點交通執法之列,但日常亦會打擊這類違法活動。據了解,警隊一向以「放蛇」方式,即派遣警員喬裝乘客拘捕違法司機,但由於從蒐集情報至安排人手都需要進行「放蛇」,所以需要投入大量時間及人力資源。
然而,針對網約車平台,調查工作困難重重,最主要有兩點:一是流動應用程式的伺服器通常位於海外,增加調查及舉證困難;二是乘客需要透過流動應用程式平台預約網約車,個別平台甚至會對乘客進行背景審查,因而增加「放蛇」的難度。
網約車APP在海外難舉證
縱使警方成功檢控及入罪,但翻查資料顯示,根據過往的判刑紀錄,非法載客取酬定罪,一般罰款1,000元至5,000元,以及吊銷汽車牌照3至6個月不等,阻嚇力亦成疑,亦跟警方投放的調查資源不成正比。由此可見,透過警方執法來打擊非法載客取酬活動是不切實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