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公务员事务局回覆《成报》查询时表示,外判承办商必须让投票日当天要为政府服务上班的人员有充足时间到所属票站投票,如有违者会被记录在案,亦可能影响日后中标机会。至于政务司司长陈国基澄清,「公务员如果不投票会有惩处」是假消息,是别有用心人士在挑拨离间及破坏香港,这些「软对抗」会交予执法部门跟进。
局方表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较早前就唿吁公务员在区议会选举投票事宜,发函予各常任秘书长和部门首长,就外判商员工在投票日便利上班人员投票的措施方面,部门须发出指示给辖下的承办商,必须让投票日当天要为政府服务上班的人员有充足时间到所属票站投票。如有违者会被记录在案,亦可能影响日后中标机会。有关指示为让承办商早作安排,在投票日当天让希望投票的员工履行公民责任,不会因为工作而没有投票机会。
杨何蓓茵同时向常任秘书长和部门首长指出,他们须下达清晰指示,就须于投票日当天上班的人员,各主管人员必须容许需要投票的同事离开工作岗位到所属票站投票,并为此订定时间表,让他们有序地前往投票,时间表亦须呈交有关部门首长,同事可申请发还往返办公室和其所属票站的交通(包括的士)费用。有关指示为让管理层早作安排,在投票日当天让当值公务员履行公民责任,同时不影响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陈国基:「公务员若不投票会被惩处」属假消息
另外,陈国基表示,留意到网上有假消息称,如果公务员在区议会选举投票日不投票,将受到惩处和违反法律。他认为,这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想挑拨离间或分化公务员团体,从而破坏香港,一定要小心这种「软对抗」,执法部门会跟进。他表示,希望每名公务员都投票,因为公务员有双重责任,除了公民责任,亦一定要支持政府工作,但不可能监督每名公务员有否投票,而不投票的人有特别原因,例如当日身体不适。他强调,当局没有惩处机制,亦不会影响公务员升职,相信公务员团体没有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