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发展局公布《政府租契续期条例草案》,建议在地契到期前不少于六年,政府刊宪分批为地契续期。发展局发言人表示,绝大部分属于商业、住宅或工业性质的一般用途地契会获续期50年,而毋须补地价,当中包括涉及多间独立屋僭建的红山半岛。发言人强调,地契续期与执管行动分开处理,地契获续期后亦不会「弹弓手」改变决定。
至于根据草案,当局建议在地契到期前不少于六年,政府刊宪分批为地契续期。发展局指出,最早一批于2025年6月到期的地契,涉及大约50个位于油尖旺属非工业用途的地段,大多是层数较少的唐楼,未来陆续到期的地契大部分位于港岛和九龙,特别是界限街以南地段。
属于共有业权而涉及众多业权人的楼宇当中,较为人知的例子有宝翠园、黄埔新邨、海怡半岛,地契分别于2030年、2034年和2040年到期,分别涉及4,000至1.25万名业权人。
发言人补充,如果有重大公众利益受损,举例称某新界农地兴建几层高建筑物,屡劝不改严重违契,地契才不会延续。
总商会支持草案
香港总商会称,支持有关草案,透过法例设立恆常机制,精简续期安排,省却所有业权人与政府签立新地契的手续。总商会认为,地契对保障市民和企业至关重要,而新续期机制有助提供确定性、降低成本和鼓励投资,相信会受到社会各界欢迎。
香港测量师学会欢迎发展局建议把刊登续期公告的时间由早前建议地契到期前不少于三年,延长至地契到期前不少于六年。学会期望草案能尽快生效,为香港的土地发展和经济增长带来正面的影响,亦会继续与政府和社会各持份者保持沟通为香港的土地问题提供专业和建设性的意见和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