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昨天(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控方讀出警方調查本案的36頁財務調查書面供詞。黎智英除了曾向Mark Simon匯款共逾1.18億港元,另亦分6次向美國前副國防部長伍夫維茲(Paul Wolfowitz)轉帳總共176萬港元。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與Mark Simon等人共控9公司或戶口
黎智英除在本地兩間銀行擁有個人戶口外,亦與Mark Simon等人共同控制9間在香港註冊或在港運作的公司銀行戶口,包括Best Combo Limited、查德威有限公司(Chartwell Holdings Limited)、公明織造廠有限公司(Comitex Knitters Limited)、華代投資有限公司(Firm Way Investments Limited)、Fog City Digital Limited、LACOCK Inc.、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盛傲有限公司(Sino Focus Group Limited)及Wisdom Click Limited。
資金流向分析顯示,黎智英近6成資金來自海外,主要包括美國、台灣及加拿大等地,涉款逾16億港元。黎智英的戶口亦從香港、台灣、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等國家,收到29.45億港元的存款。黎智英在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曾以股東貸款形式,分5次向壹傳媒有限公司借出5億港元。
此外,黎智英近億轉帳予本地泛民,亦多次轉帳予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財富調查供詞指出,黎智英多年來均有資助本地及海外政治人物/組織,並一直利用Mark Simon 作為中介,向本地泛民發放資金作可疑用途。(見A2)
在2013年至2020年的七年間,黎智英分86次向 Mark Simon存款1.18億港元,當Mark Simon 收到相關款項後,會在短時間內將資金轉至多個本地政黨及政治人物,涉款至少9300萬港元。
此外,自 2013 年黎智英個人戶口亦多次轉帳給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Paul Wolfowitz) (逾170萬港元)及陳日君(350萬港元)等;反修例風波期間,黎更有向「重光團隊」陳梓華(約 15 萬港元)及「香港監察」(逾 20 萬港元)的入帳紀錄。
黎認用「Jimmy Lai」Twitter 帳戶
庭上播出黎智英一個多小時的警誡錄影會面紀錄,片段中黎智英承認為 Twitter (現稱‘X’)帳戶「Jimmy Lai」(Twitter ID: JimmyLaiApple)的持有人及其個人有使用帳號。
黎亦確認曾撰寫警方向他展示的多篇以「黎智英」或「Jimmy Lai」為署名,刊登在《蘋果日報》或海外報章的涉案煽動性文章,惟對有關文章的內容意思、刊登目的等皆表示無回應。
在會面中,黎智英亦對「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Dico Consultant Limited」(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兩間公司的股東、營運或決策權等表示「不知情」或「無嘢想講」。
案件押後至下周二(1月16日)上午10時續審,以待控辯雙方就控方專家證人、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王貴國教授,就除了美國外的其他國家對中港制裁的法律專業知識,並爭議其專家報告對本案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控罪元素之關連性及呈堂性,提交書面陳詞予法庭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