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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反修例期間推「助閱」計劃 鼓吹年輕人上街抗爭 張劍虹供稱:黎智英認為打爛店舖「不是一回事」
發佈日期 : 2024-01-24

黎智英指示和勇不分。
反修例期間有不少暴力場面。
黎智英指示和勇不分。
反修例期間有不少暴力場面。

【本報記者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14日審訊。控方「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繼續作供。張劍虹供稱,黎智英個人「瞓身」支持抗爭,亦推行「撐學生訂閱計劃」,支持年輕人抗爭,「讚揚佢哋為咗保衛家園而犧牲,希望佢哋成為《蘋果日報》忠實讀者」。控方又展示與「屠龍」、「和勇」相關的《蘋果》文章,張稱報道符合黎「和勇不分化」的編採指示。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張劍虹作供指於2019年8月,《蘋果日報》推出「撐學生訂閱計劃」,每當有人捐款三百元給《蘋果》,便可以讓一名年齡介乎10至22歲的本港學生,免費訂閱一年《蘋果日報》。

黎智英希望透過有關「助閱」計劃,令更多學生成為《蘋果》忠實讀者,接觸更多關於反修例抗爭的新聞,旨在鼓動更多學生參與反修例示威,上街抗爭反政府,甚至為此犧牲。

黎的編採指示是「和勇不分化」

張劍虹作供指出,在反修例示威期間,黎智英「瞓身」投入抗爭行動,甚至親身出席每一個示威活動,並於活動中「行頭」及「揸埋旗」,而《蘋果日報》港聞組全部人員亦須就相關示威進行採訪及報道。

控方向張劍虹展示《蘋果日報》的4篇報導,向法庭解釋該4篇文章均依據黎的編採方針撰寫,其中一篇為2019年11月15日刊登的「屠龍隊邊緣呼喚」,張劍虹表示黎智英要求《蘋果日報》編採須主張「和勇不分」,不可孤立行動上比較激進的示威者。張劍虹被問及何為「行動上激進」,張解釋:「出嚟暴動呀,打爛啲鋪頭!」

黎智英認為屠龍小隊等同「勇武」

控方再提到同年10至11月刊出的《蒙面法掀怒火全城抗爭還拖》、《和變勇:是政權逼我進化》及《屠龍隊邊緣呼喚全民勇武三罷》報道。張指出,文章符合黎的編採指示,「和勇要不分,唔好被分化」。他指黎又認為,「抗爭係要有『和同勇』嘅人一齊去抗爭,需要團結一齊,有力量先可以成功。如果分化會孤立咗比較激進嘅示威者。」

控方追問「激進」的意思,張形容當時「好興出嚟暴動、打爛啲舖頭」,而黎認為的「勇」是「有行動嘅勇」,如他遊行後目睹「有啲勇武打爛啲店,咁佢都係唔覺得係咩一回事,佢覺得啲年輕人好勇囉,好投入個運動。」法官李運騰問,《屠龍》文章中的受訪者,是否可視為黎所想的「勇」?張認為可以。張劍虹又確認,相關文章均由編採部同事按黎的編採指示執行,他亦不可拒絕執行黎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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