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有关保障处理国安案件或负责维护国安工作的人员等人士免被「起底」的条文,存在优化空间,因为条文下的机制未有涵盖保障曾处理国安案件的人员。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如果曾经处理国安案件的人员,事后一段时间才被人「起底」,关注条文下有无机制涵盖以保障他们。邓炳强指出,草案条文未必能涵盖有关情况,认为有优化空间。
工联会吴秋北支持有关条文,但称现时一些涉及「起底」的网站,当局似乎无法处理,关注是否因伺服器在海外而令当局有执法困难,认为服务供应商亦有一定责任。邓炳强表示,现时《香港国安法》下可要求将有关资料下架,他承认当局在调查方面有一定困难,但会尽力调查。
另外,多名议员表示,西方国家的《国安法》较「先进」,建议政府订立附属法例,令日后更易修改,应对挑战。邓炳强回应说,希望条例草案能够具前瞻性,认为附属法例的形式值得积极探讨,可令条例日后因应社会发展达到管用的效果。
民建联陈克勤指出,行政长官身兼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而国安委在维护国家安全机制中的角色相当重要,但整部条例草案中并无提及国安委的角色、定位及职能,认为应在草案中体现。
保安局副秘书长廖李可期回应称,就国安委的工作职能,已在《香港国安法》中写明,202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国安法》释法,之后成为香港法例的一部分,因此政府在草拟今次条例草案时,无特别再将相关资料在草案中重新提述,但如果议员认为,将有关资料放入草案会令法例更完备,与国家安全紧密衔接,政府乐意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