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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報爭取國際支持反修例示威 李宇軒:黎智英公司墊支廣告費
發佈日期 : 2024-03-14

李宇軒昨日開始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黎智英被指為部分廣告費墊支。(資料圖片)
李宇軒昨日開始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黎智英被指為部分廣告費墊支。(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開始傳召從犯證人、「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出庭作供。李宇軒供稱,與本案另一被告陳梓華,在2019年曾在即時通訊群組商討在報章刊登廣告的計劃,希望將反修例示威的關注帶到國際舞台。控方向李宇軒展示部分登廣告的文件,付款者包括黎智英持有的公司。

李宇軒昨日身穿黑色外套、白色襯衫,留黑色短髮及戴上眼鏡,以宗教形式宣誓後開始作供。從庭上可見,李宇軒的身形與其於2021年3月在內地因「偷越邊境罪」服刑完畢移交香港警方時沒明顯分別。

控方首先交代李的控罪背景稱,他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串謀黎智英、Mark Simon、陳梓華及劉祖廸,涉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要求外國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或封鎖以及從事其他敵對活動,李於2021年7月7日在法院承認有關控罪。

控方提問首先要求李就如何認識案中另一名共謀被告陳梓華作交代。李憶述稱,2019年6月反修例示威期間,適逢G20峰會於日本大阪舉行前夕,當時網上有人討論發起一個登報行動,冀於G20峰會期間以全球登報形式,引起國際對本港反修例示威的關注。

李當時透過即時通訊程式Telegram與一群有意進行登報計劃的人進行討論,期間認識了一名自稱T的人士,而李之後得知T便是陳梓華。李續稱,在Telegram群組內,除討論登報行動的念頭外,亦有談論就有關登報行動要發起眾籌的事宜,之後陳亦於Telegram私下問李「有無啲錢銀上面嘅嘢需要幫手」。

全球17份報章登廣告

對於登報行動,李及群內成員決定進行眾籌集資,當時他們透過一個名為「Go Get Funding」的網上平台進行眾籌,並由其中一名Telegram群內成員、即連登帳號「家樂牌通心粉」,於連登講壇上發帖宣傳眾籌,最終於G20會議舉行前籌得超過700萬港元。不過,李表示,。眾籌得來的資金因轉帳需時等原因,未能即時用於支付登報費用,因此要趕及在G20峰會期間登報,「就要有人墊支住啲廣告費先喇,所以我嗰陣用晒我自己大概三球幾(300多萬元)積蓄」,但李表示自己300萬元積蓄仍不夠支付當時的廣告費。

李續稱,當時陳於Telegram私下聯絡李,問李「錢銀既事使唔使幫手,可以幫手諗計」,陳表示「問過啲uncle同其他人,嗰度可能可以動用到五球(500萬元),有需要就搵佢(陳)」。陳再向李提出就登報費用事宜「如果有啲單要畀就彈畀佢(陳),跟住佢就會搞,搞掂之後就會畀返張Remittance Advice我(李)」,或可以將報館聯絡方式交給陳,由陳自行處理,包括陳安排付款及通知報館。

李補充,陳沒有提及誰人墊支處理登報費用,但表示「我最尾知道有LAIS Hotel Property Limited同Dico嘅單畀過錢」。李亦因此認為陳與LAIS Hotel及Dico「係同一邊嘅人」。

根據本案開案陳詞及較早前負責財富調查證人供詞顯示,「LAIS Hotel」及「Dico」兩間公司,是由黎智英與其助手Mark Simon所持有和控制。

控方於庭上展示一份「眾籌G20各國報章頭版公開信」的文件,當中列出該次「全球登報」行動的刊登詳情,以及該眾籌的收入與支出紀錄。李供稱,上述文件是由他本人準備及保存,並確認該登報行動最終在13個國家及地區的17間傳媒機構的報章進行,當中包括美國《華盛頓郵報》、英國《衛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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