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续审,从犯证人李宇轩供称,曾与律师助埋陈梓华讨论设立「香港流亡政府」,但最后没有定案。
控方昨日就李宇轩及陈梓华之间的Signal讯息提问,当中显示二人曾于2020年7月23日,即《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陈于讯息中问李「你安排好晒香港啲嘢未」、「你去打最 终件事会係……你身边所有人都会照肺」,李当时回应称「我搞掂咗要搞嘅家人……其实我打唔打,要照的话(都)会照」。
李表示,当时的讨论源于两人认为香港的抗争已到达一个「樽颈位」,需要讨论「重光团队」及李本人的定位以求突破。李及陈均认为有必要找一个「上枱面的人」以真实姓名身分离开香港成立「香港流亡政府」,于国际间继续进行游说以延续抗争。
对话谈及梁颂恆与陈浩天等人
对于拣选有能力而又愿意出面的「枱面人」一事,李及陈于Signal对话中曾提及了解过部分支持「港独」人士,如梁颂恆及陈浩天等,以及一班窜逃海外人士如郑文杰、黄台仰、梁继平等人的意愿,而李亦表示曾透过身边人向「本土民主前线」及「学生动源」等组织成员了解,但未有人愿意出面或具备相关能力。
在讨论中,陈及李亦曾分别表示自己可以充当「枱面人」的角色,但直至李被捕时仍未就人选得出结论。
法庭之后要求李就成立「香港流亡政府」一事作进一步交代,李回应称,当时与陈认为要设立「流亡政府」必须符合两个先决条件,分别是:牵头成立的人必须先离开香港,「个流亡政府要唔喺香港……否则会被香港政府冚佢档」;以及不能够以匿名方式开设流亡政府。他指出,「因为净係得枱底人嘅流亡政府,无人会take it seriously」,而若能成功设立流亡政府,往后的所有国际游说工作均会以该流亡政府的名义进行。
李亦向法庭承认在讨论成立「香港流亡政府」时,《香港国安法》已经实施,而李亦明知有关行为或涉违法,但认为基于当时香港的政治形势,他们有必要于海外成立「香港流亡政府」。 |